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负责兴庆区综合办公的物业管理、生活服务、安全保卫、会议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垃圾分类、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及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餐厅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辆平台运行及调研车辆的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无二级单位。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见附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表5)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6)
七、部门收入预算表(见附表7)
八、部门支出预算表(见附表8)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62.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2.5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 2062.5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4万元。
二、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08.4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58.29万元,减幅43.16%,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预算由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中。
人员经费208.4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93.93万元、津贴补贴及奖金68.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7.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0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3万元、一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67.10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7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0万元、办公费1万元、劳务费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16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68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政聘人员工资及社保344.61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344.61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2023年政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列入项目支出,用于政聘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47.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47.4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聘人员的社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27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行经费,包括(物业、餐厅、公务接待、维修维护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22.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2.9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以上2023年预算几项增加的原因是政聘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在项目支出中,2022年在基本支出中。
三、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2年预算减少75万元,减少原因为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四、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总预算2062.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062.5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2062.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62.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62.58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 %;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事业支出2062.58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74万元,减幅1.6%。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使用面积236平方米,无产权价值;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原值1554.96万元,净值689.3万元,其中:车辆64辆,价值 958万元;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本单位坚持科学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保主保重、厉行节约的要求,坚持节俭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和财力统筹力度,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不断加大对行政经费支出的管理与公示,有效地促进单位资金的透明度,保证了资产资料的安全完整。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