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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001/2017-03171
  • 银兴党发[2017]28号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有效
  • 2017年04月25日
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年04月25日 来源:兴庆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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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银川市《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 》,结合兴庆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历史使命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银川市十四届三次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提出了意见。兴庆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向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银川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做到纪律规矩更加严明、管理监督更加严格、基层组织更加具有战斗力、政治生态更加清明、党员和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为全面落实兴庆区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从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

  1.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联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各级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理论学习中带头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率先垂范,学在先、走在前、作表率,带动本单位本部门广大干部深化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增强实践能力;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集体研讨与重点发言相结合,自主学习与开门学习相结合,传统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积极探索“微学习”“微党课”“微宣讲”等新的学习教育形式,增强学习效果。要针对干部在工作、学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重点发力,对症下药,使干部理论学习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大力实施核心价值观铸魂工程,坚持不懈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宣讲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教育活动,加强“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宣传教育。强化对党员的法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

  2.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要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每季度确定1个专题集中研讨;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督促检查理论学习落实情况,强化培训考勤刚性约束。

  3.加强意识形态正面引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情况分析、监督和隐患排查机制,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加强对教育系统、文化系统等重点行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建设一支靠得住的行业队伍,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高度重视网上舆论斗争,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加强舆论引导的新途径、新办法;强化网络舆论监督,积极运用网络平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络安全监管能力;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审查把关,坚决杜绝错误思想观点的传播和侵蚀。

  (二)从严选拔任用调整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执政队伍

  4.把好选人用人关。着眼发展选准用顺干部,坚持“五个看重”用人导向。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和离任审计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合理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统筹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用起来。探索建立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和培养锻炼干部机制,紧紧围绕区委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深入一线发现干部、识别干部;有计划选派新提拔干部到重点建设项目和信访维稳一线挂职,培养干部、锻炼干部,努力营造“站排头、争一流、走在前,做表率”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间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5.统筹推进干部交流调整。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加大干部跨部门、跨岗位交流调整力度,促进党政机关干部合理流动、互相补充。认真落实“1+3”干部管理机制,完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研判分析工作,实行中期和年终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及时掌握班子及成员履职尽责、作风状态等情况,加大对履职不力和不适应现岗位干部的交流调整力度,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从快从严实现“下”的管理,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

  6.旗帜鲜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发挥兴庆区双创基地平台优势,围绕花卉、现代服务业、金融等主导产业,继续实施重点产业引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行业领军人才、知名专家和海内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发挥人才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开展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统筹推进人才重点项目,在兴庆区本级实施人才项目5个左右。

  (三)从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7.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行街道党建“12345”、社区党建“135”等创新机制,强化街道大工委、社区联合党委在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活动中的作用,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开展“双增双减双富”活动,抓好机关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落实“四个清单”机制,根据星级评定情况、“两学一做”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分别制定成绩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年度星级管理工作计划,作为年度评星定级的主要依据。通过“四个清单”管理考核,使党建重点任务量化到岗、细化到人、落地生效,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落实党建责任考核,强化党内各项制度的执行,明确制度实施主体和职责,有计划地加强对制度的评估和执行情况检查,倒逼实施主体抓落实。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坚持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在各层面试行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主要领导党建工作承诺制度,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继续深化党组织评星定级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机制。

  8.大力整顿后进党组织。建立乡镇、街道包抓党建示范点和后进支部制度,落实县处级领导“四位一体”包抓乡镇、街道工作机制。每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分配一名县处级领导、一名科级领导、1至2名副科级领导包抓具体支部,负责该支部的党建示范点打造或后进党组织整顿转换工作,工作成效不显著不脱钩,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成效将与包抓领导的年度考核挂钩。建立社区书记交流轮岗制度,在社区党组织书记享有原社区星级工资待遇不变的基础上,高星级、低星级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定期轮岗交流,形成先进带后进机制。

  9.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推行机关事业单位主要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本单位支部书记。办好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班,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将村(社区)“两委”干部权力纳入制度笼子监督,构建与新农村、和谐村(社区)建设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村(干部)管理体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包整顿、结对单位帮整顿、下派第一书记抓整顿的责任机制,对后进党组织持续开展整顿转化工作。探索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任期目标承诺制,逐步向企业、机关等各领域拓展。

  10.从严加强党员管理。坚持常抓常管,长管长严,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问题。严格落实自治区和银川市干部监督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干部任前公示、科级干部请销假、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出国(境)审批、企业社团兼职审批等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持续深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出国(境)专项检查、国家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在社团兼职和“裸官”清查等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完善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受理平台,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全面推行玉皇阁北街党员“积分制”管理经验,注重“积分制”结果运用,在机关事业单位将积分和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任用相挂钩,年度积分评定为优秀以下等次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积分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在农村、社区将积分和党员关爱、党员优惠政策相挂钩,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党内关爱、党员小额担保贷款等资格。在两新组织将积分和年底绩效挂钩,鼓励企业设立党员“红色基金”,通过奖励激励党员创先争优、担当奉献。

  11.积极发展智慧党建。探索推行党员管理“智慧模式”,依托银川大数据中心,构建“两库五平台”智慧党建体系(两库:信息全采集基础上的党员、党组织数据库和全市党组织党员行为数据库;“五平台”:宣传、管理、教育、服务、资源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党员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的信息平台,实现党员基本信息和党员日常行为信息化,推进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组织生活、党费管理、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培训网络化。

  (四)从严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政治性和严肃性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取代党(工)委的领导,全面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防止一言堂、会上不说会后说等现象。建立上级党组织在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制度。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以及纠错纠偏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全面落实农村“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社区“四位一体”协商、事业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

  13.严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控制点。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一次。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全面提升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原则性、规范性。上级领导必须参加2个以上所辖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审核把关、会上点评提醒、会后质量评估。对质量不高的责令重开,防止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实行批评意见清单和整改事项清单制度,落实整改承诺制、公示制,整改效果接受群众监督。一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达到党员标准、不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就是不合格党员,对于不合格党员及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14.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组织开展党课教育。各级党委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问责。基层党(工)委每年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所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不得以业务工作、趣味活动代替“三会一课”,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15.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表达意见、参与讨论党内事务以及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的渠道,保障党员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党务公开,创新运用微博、微信、QQ、手机短信平台等公开方式,提高党务公开的时效性。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必谈、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五必谈”制度。

  (五)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整治作风常态化

  16.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建立健全县级领导、纪委班子成员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逐月对账销号。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解决不愿抓、不会抓、不真抓问题。认真落实银川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规定的实施意见》,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回头看”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回头看”工作。聚焦隐性变异“四风”顽瘴痼疾问题,定期分析研判,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问题,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17.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立健全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党群联系链”;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下基层”活动,“入户到人”直接联系基层单位和群众,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心声、体察群众脉搏、关心群众疾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拉家常、交朋友,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不断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兴庆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办“党员之声”板块,探索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在微信互动交流,开辟“网上走群众路线”新通道。

  18.提升机关干部工作效能。持续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力促干部好作风、好习惯的养成。落实《银川市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干部作风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三怕三缺三弱”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切实落实《关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六)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19.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强化党的“六大纪律”,坚决查处搞小圈子、小团伙及妄评妄议、说三道四的行为。组织对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确保令行禁止。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兴庆区属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向区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

  20.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各级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逐步建立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区委巡察制度,成立巡察工作机构,推进巡察全覆盖,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约谈函询等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制定兴庆区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制定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实施办法。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21.保持高压治腐态势。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重点盯住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查重要领域,重点查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物资采购等领域以权谋私、雁过拔毛式腐败;严查“三不”案件,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查处村、社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全面推广新水桥村“阳光村务民主监督”模式,落实“三设置三实现”机制,堵塞“三资”管理漏洞。完善执纪审查协作区制度,认真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互查互评办法》,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落实银川市纪委“三前一后”精准执纪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问题由小变大,体现出严管就是厚爱。强化执纪审查结果应用,严格执行“一案四书”制度,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22.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完善派驻工作机制,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和统一管理,切实发挥“探头”和“哨兵”监督作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纪委派驻纪检副书记由纪委、组织部共同提名考察机制。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双报告”制度,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对纪检检查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内设机构,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突出问题,防止“灯下黑”。

  三、强化责任落实

  23.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从严治党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工作职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做从严管党治党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24.强化党建责任考核问责。强化党内各项制度的执行,梳理汇总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制度实施主体和职责,引入实施主体以外的第三方,有计划地加强对制度的评估和执行情况检查,倒逼实施主体抓落实,防止制度空转、形同虚设。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制度,坚持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意见》相关述语解释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实施意见》相关述语解释

  凡提四必: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

  三个不上会: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五个不准: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报告两评议: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1+3”干部管理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及配套的《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开展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管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实绩考核办法》,构建“1+3”从严管理干部配套制度体系,通过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强化日常管理考核,着力破解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问题,增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针对性。

  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双增双减双富:增加农民收入、增加村集体收入,减少群体性信访事件、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增幅;富口袋、富脑袋。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全程培训、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票决、全程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

  四议两公开: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

  四位一体:以社区党工委、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四位一体”协商制度。

  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五必谈:党员、职工工作成绩相对突出时必谈,党员、职工工作出现失误或相对落后时必谈,党员、职工工作生活有困难时必谈,党员、职工之间出现矛盾摩擦时必谈;党员、职工内部出现突发性或倾向性时必谈。

  三怕、三缺、三弱:怕碰矛盾、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缺乏政策水平、缺乏纪律观念、缺乏敬业精神;大局意识弱、服务意识弱、法治意识弱问题。

  四严机关:规矩严格、纪律严明、作风严实、工作严细。

  六大纪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体现对干部的关心和教育。

  三方面人员: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三方面人员。

  “三不”案件: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应强烈的案件。

  一案四书:违纪对象忏悔书、处分决定书、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报告书。

  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双报告:各级纪委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三级联述联评联考:“三级联述”是指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三级联评”是指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三级联考”是指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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