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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001/2018-42416
  • 银兴党发〔2018〕19号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有效
  • 2018年05月16日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兴庆区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16日 来源:兴庆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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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兴庆区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兴庆区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切实加强兴庆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委员(以下简称“常委”)的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兴庆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联系群众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常委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联系贫困村,联系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高层次人才(专家)、宗教界人士和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规定。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在基层联系点驻点不少于5天,在党建工作联系点至少讲1次党课,赴所联系贫困村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不少于3次,联系走访党外代表人士、高层次人才(专家)、宗教界人士1—2次,接访不少于2次、下访不少于3次。及时研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箱、热线电话、微博微信等反映的诉求。不同时到同一乡镇(街道)调研,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

2.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紧紧围绕事关兴庆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调研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安排调研路线和调研点,既要选择工作开展好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更要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群众意见大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坚持“一线工作法”,提倡召开现场办公会,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倡导不打招呼、不规定线路的方式,开展蹲点调研、随机调研、明察暗访、跟踪督查等,确保掌握真实情况。调研期间除区委书记、政府区长,其他常委一般不召开工作汇报会。常委围绕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的调研活动,应向区委提交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涉及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的,及时报区委研究,由区委办公室统一提交相关单位落实。

3.严格坚持轻车简从。从严控制陪同人员、随行人员及车辆,不搞变通突破,不搞下不为例。区委书记、政府区长调研,一般安排办公室主任陪同,专题调研可安排1名县级分管领导同志陪同,陪同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超过3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同时陪同;其他常委调研,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不陪同,陪同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不超过2名,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不超过2名;调研驻兴庆区企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到基层调研,6人以上一般集中乘车。出席集中组织的大型公务活动,尽量减少随行服务的工作人员。

4.严格规范接待安排。常委在基层调研期间,基层不得迎送,调研现场不布置欢迎标语,不专门安排群众,不安排接见合影。严格执行《兴庆区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不接受宴请,尽可能食用自助餐或工作餐,严控菜肴品种数量,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除因路途较远、不能正常用餐外,所乘车辆一律不配备小食品。

5.进一步改进安保工作。安排重大会议、重要公务活动时,确需部署安保工作的,合理安排警力,严禁交通管制或区域管控,不提高规格、不扩大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停止、限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切实精简会议活动

6.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以区委名义召开的全兴庆区性会议,确需召开的要列入年度计划,未列入计划的严格按程序报批,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整合。区委常委按需召开的工作部署会,一般情况下同一项工作在一个月内不重复召开两次以上。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兴庆区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特殊情况按程序审批。可采取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能用电话、文件等形式部署的不再开会,能召开视频会议的不召开现场会议。从严把控常委参会规格,常委集中出席重要会议,由区委办公室统一安排;一般性工作会议只安排分管常委出席,其他常委不陪会;常委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兼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除外)。区委召开的全兴庆区性工作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一天。未经区委同意,不得要求乡镇(街道)、部门(单位)2名领导同时参会;区委书记、政府区长出席的会议,可要求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其他常委出席的会议,不要求乡镇(街道)和分管部门以外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在全兴庆区性会议上主讲,时间一般控制在1小时以内。除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

7.精简规范各类活动。严格执行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与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各项规定,未经区委批准,常委一律不出席各类庆典、奠基、剪彩、揭牌、签约、展览、研讨等活动;除表彰先进、奖励英模、换届大会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活动外,不安排接见合影。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开支。坚持节俭办会、办活动,严禁在旅游景区举行会议,严禁超预算列支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常规性会议不准租借酒店、休闲娱乐设施,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一般活动不得在现场搭建大型场台、悬挂空飘标语、组织仪仗乐队、安排专业礼仪。除党代会、全委会、“两会”外,其他一般性会议不制作非纸质专用文件袋,不发放笔和记录本等。

9.简化各类迎送。兴庆区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不组织送迎。所有常委出访离、抵银时,不安排送迎;常委在国内参加公务活动,离、抵银时不安排所在机关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送迎。常委离任、到任,不组织集体送迎。

三、切实改进文风

10.大力精简文件。从严从紧把好发文关,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已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不再发文;属于其他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以区委文件发文,尽量减少党政联合行文;分管部门系统、议事协调机构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能解决问题的,不以区委名义行文。严格控制发文篇幅,除区委全会决定、发展规划纲要等部署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外,其他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除区委书记、副书记外,其他常委就某一专项工作发表的讲话,不以《党办通报》印发。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正式公文,由常委所在机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常委不直接受理和批示,坚决制止文件倒流、变相突破、多头报文等现象。上报自治区、银川市党委的文件,需呈区委主要领导签发。带头推动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工作效率。

11.严格文稿发表。未经区委批准,常委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或者汇编,不题词、题字、作序,不发贺信、贺电。代表区委、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应事先报区委批准。

四、切实履行请示报告制度

1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婚丧喜庆等事项,以及身患严重疾病、家庭重大变故和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区委报告。

13.严格执行出访制度。常委因公出访由上级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出访报备制度。出访期间,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经费管理规定,不参加与出访内容无关的各项活动。出访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出访情况书面报告报区委。

14.严格遵守请假报备纪律。区委书记、政府区长离宁外出,行前以书面形式报银川市委审批,明确离(返)宁时间、外出地点、事由等,批复后方可离宁;其他常委离银外出,要提前3天向区委主要领导请假,并提前报备区委办公室。因故需延期的,需按程序延假。

五、切实规范公务接待

15.严格内宾接待标准和接待纪律。坚持务实节俭原则,减少迎来送往,简化礼仪、杜绝浪费。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人大、政协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主要领导同志来兴庆区,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接待方案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宁夏其他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来兴庆区,以及来兴庆区开展实质性合作的知名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等,可安排区委书记或政府区长会见,确需研究工作的,可同时会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市)区,宁夏其他县(市)区非主要领导同志来兴庆区,区委书记、政府区长一般不同时会见或陪同。严格公务接待住宿、用餐、交通等标准,商务接待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16.进一步规范外事接待。接待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外宾,严格按照外交部和自治区的方案执行;接待部长级及以下外事团组,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方案执行。宴请外宾不上高档菜肴,一律不上白酒,红酒用本地产品。接待港澳台侨等团组,参照外宾接待有关标准执行。

六、切实规范新闻报道

17.改进新闻报道方式方法。常委出席活动的新闻报道,按照《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党办〔2017〕4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区委书记、政府区长调研,一般不上头版头条,不配发新闻照片,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电视报道不出同期声。除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报道外,一般会议、活动不列名报道县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名单。

18.精简会议新闻报道。兴庆区党代会、全委会、“两会”、领导干部大会、经济工作会等全局性重大会议活动,在报纸头版和电视台主要新闻时段播出,一般情况下文字稿不超过1500字,播出时长不超过5分钟。区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区委书记、政府区长出席的全兴庆区性工作会议,安排在新闻媒体报时道,一般文字稿不超过800字,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其他常委出席的全兴庆区性工作会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主要报道会议内容。

19.简化活动新闻报道。除区委书记、副书记外,其他常委到基层调研时,新闻媒体原则上不作单独报道。区委书记、政府区长到基层调研时,可安排随行媒体记者2名以下。除区委批准外,常委参观展览、观看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给部门的指示、批示等,一律不作报道;担任议事协调机构、部门负责同志的常委出席内部会议、活动不作报道;兼任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常委出席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会议、活动,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常委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重点报道会议、活动内容;常委经统一安排分头参加相同类型的活动,原则上由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综合报道。区委书记、政府区长单独出席的活动、调研,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区委副书记出席的活动、调研,文字稿不超过300字,播出时长不超过30秒。

20.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常委受区委委托指导抢险救灾、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报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

21.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常委的新闻报道由区委宣传部统筹,督促指导新闻媒体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区委书记、政府区长出席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由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商区委宣传部统筹安排。全局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方案,由区委宣传部商相关办公室和新闻媒体确定。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是否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七、切实规范待遇管理

22.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和使用管理规定。按照规定配备公车的常委不能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公车私用。享受车贴补助、未保留公车的常委要严格遵守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助,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除调研接待工作以外,在银川环城高速以内区域从事公务活动的,出行原则上一律自行解决,遇有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可从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要车,但必须按照规定个人承担使用费用;在银川环城高速以外区域从事公务活动,由公务用车保障平台派车,个人不再申领交通差旅补助。

23.严格执行用房使用管理等规定。常委配置使用1处办公用房,不超标准使用。所有常委一律不配备专职秘书。

24.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休假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津贴补贴等相关政策规定,不违规决定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年度体检。严格执行休假外出制度,离家休假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自理。严格按国内差旅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按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八、切实抓好落实

25.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保持艰苦奋斗作风,从严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常委会每半年向银川市委报告1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常委每半年向区委报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意见情况,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兴庆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法检两院党组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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