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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001/2018-42589
  • 银兴党办发〔2018〕67号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18年04月15日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年04月15日 来源:兴庆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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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兴庆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兴庆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的工作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建好用好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优化服务功能,强化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的基础性工作,根据银川市对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的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的管理。

第二章 规范化管理

第三条 规范功能设置。根据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和党员群众需要,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在功能设置上必须设立“六室”:即一间党员宣誓室、一间党建展览室、一间多功能会议室、一间群团工作室、一间图书阅览室、一间文娱活动室等。属改造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因客观条件制约不能设立独立“六室”的,可采取“一室多用”的方式合理布局分区活动室,并将宣传教育、矛盾调处、民意收集、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关心关爱、医疗服务等功能要素全部整合到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平台之中。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建设要做到经济实用、功能齐全,应依托办公场所,通过“清退转”,减少办公面积,增加服务功能和面积等形式,建设党群活动服务站。新建村(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

第四条 完善配套设施。有相对统一的命名和标识。统一命名的名称为红色楷体“***村(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标牌大小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所在建筑的实际情况而定,并悬挂在室外醒目位置。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建设要紧密结合各自特点,坚持因地制宜、节约有效、隆重大方的原则,以点带面抓示范,体现特色出实效,避免做成“展板党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要完善服务功能。充分整合资源,通过协调利用、捐赠、购买等方式添置各项配套设施,确保有各类标志牌、有党旗、有室外公开栏、有规章制度、有网格图、有学习资料(各类图书)、有办公和会议设施、有各种档案资料、有文娱活动器材,促进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各项配套设施不断提档升级,满足开展工作、服务党员群众的基本需要。

第五条 加强资产管理。要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的所有资产进行统一清理登记,分门别类规范建档,落实具体使用和管理责任人,档案一式三份,区委组织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留存一份。未经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及其资产。具体使用和管理责任人发生变动时,要严格执行移交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工作必须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监督下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若有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对恶意损坏活动设施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要积极探索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运行及维护经费保障措施,提高综合利用效率。

第三章 充分发挥作用

第六条 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要切实发挥以下作用:

(一)强化政治功能,发挥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政治引领作用。要在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上下功夫,利用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为抓手和平台,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把党员群众团结动员到党组织和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周围,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依托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站点,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开会、学习培训,组织兴庆区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3+X”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加强文娱活动室、图书室、健身室等文体娱乐活动设施建设并免费向群众开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规范村(居)务,发挥决策议事中心作用。把决策议事中心与实现村(居)民自治结合起来,坚持以村(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为民主议事平台,定期召开支委会、“村(社区)两委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会,宣传贯彻党的政策等。通过广开言路随时听取群众“说事”,及时了解社情民意;通过民主决策“议事”,共谋发展大计;通过高效快捷“理事”,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实行村(居)务重大决策“四议两公开”,引导群众参政议政,加强民主监督管理,促使村(社区)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村(居)务管理水平。

(三)优化服务水平,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作用。以“服务党员群众、便民利民”为宗旨,建立兴庆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受理有关咨询,集中为群众代办购买、民政优抚、信件邮寄等事项,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协调工商、税务、环保、卫生、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依托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提供预约、代办、上门等“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化解难题,助推转型升级,打造成推动发展的“窗口”。邀请花卉、基础教育、现代服务业等兴庆区重点产业人才到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进行授课,将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打造成人才技术交流的“基地”。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建立农家书屋(图书室)、娱乐室,配备体育器材,全天候为群众开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

(四)满足群众需求,发挥推动发展中心作用。落实“三大三强”行动和城市基层党组织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把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与各级农业服务中心和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对接联动,定期发布有关惠民政策、市场动态、科技情报、致富和就业信息,为群众需求打造信息快速通道。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作用,努力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实现“让每名党员掌握一门实用技术,让每个家庭找到一条致富门路”的目标。城市社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户、无缝管理”的党建网格化工作体系,打造服务和文化品牌,提高社区党员群众对社区党组织的认可感和归属感。

(五)提高协调效能,发挥调解中心作用。引导群众“有困难找干部,要上访找支书”,通过村(社区)党组织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县级领导、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定期到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接访,做到急事不过夜,矛盾不上交,及时发现和化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群众权益,及时了解群众疾苦,积极疏导群众情绪,调解民事纠纷,依法化解“民怨”。

第七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三会一课”、“3+X”支部主题党日等。凡组织关系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党员,应当参加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对没有参加活动党员,应参加学习补课会议等活动,如果有3次及以上不参加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来访接待制。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在接待时间内必须热情接待党员和群众,并认真做好来访者登记工作;遇到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联系,及时进行服务或处理,并告知来访者相应的联系方式和主要需求。

(三)严格坐班制。各党(工)委要严格考勤,强化进行服务和处理事务效能,要求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得落实。

(四)情况报告制度。坚持定期分析党员和群众的诉求情况以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档案归档制度。要设立“一册四本四台账”,“一册”即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服务手册,“四本”即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会议记录本、区域内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党员远程教育收看记录本、图书借阅登记本,“四台账”即区域内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台账、区域内党组织负责人台账、党员(包括流动党员)台账、志愿者队伍台账。对“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3+X”主题党日等,做到“六有”,即有年度任务清单、有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册。

(六)约谈访谈制度。党员有较大思想情绪或有意见建议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党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权益受到侵害时必访。

(七)志愿服务制度。每月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如临时性有任务的,另行通知和调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列入党员民主评议,并进行适当加减分。

(八)服务代办制。建立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台账,开通咨询服务热线,为困难党员群众、流动党员在生产生活、社会公共事务、党务知识等方面服务提供信息“导航”。为困难党员、外来党员办理日常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不定期组织工会、人社、民政、信访、司法、计生等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开展集中性的咨询服务活动。为困难外来流动党员提供全方位代办服务。如: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协助解决劳资纠纷、开展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解决子女就学、文化娱乐服务、科技信息、政策宣传等服务活动,让党员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第四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兴庆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工会、财政、民政、就创、妇联、共青团、卫生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的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

第九条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建设所需资金,主要采取银川市专项资金、兴庆区财政配套、乡镇街道补充、结对共建单位帮扶的办法解决,坚持兴庆区、乡镇街道投入为主,结对帮扶为辅,社会捐助为补充,多途径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整合使用。

第十条 强化保障,严格考核。要加强对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使用的检查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有村、社区实现全面覆盖、功能全面配套、作用全面发挥。要将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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