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兴庆区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区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兴庆区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银川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确保全面完成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的任务,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好2018年脱贫攻坚战,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决胜脱贫攻坚,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贯彻县区抓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牢牢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以移民新村脱贫攻坚为重点,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抓手,突出“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银川三年行动计划》,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二)目标任务。确保完成894户440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移民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增幅高于兴庆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增强各单位主体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完成“必须完成的任务”,坚决打好兴庆区脱贫攻坚战。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全面推进脱贫富民战略。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实施《脱贫富民战略银川三年行动计划》,坚持脱贫攻坚和社会保障双轮驱动,集中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创新产业扶贫工作机制,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有效开展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等“八个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编制特色产业规划,激发贫困群众自身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农牧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高脱贫攻坚质量
(一)着力提升识别精准度。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复查复核,做实做细动态调整。紧抓“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关键环节,逐村逐户开展地毯式摸排甄别,组织扶贫、审计、统计、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联动核实,按照应清尽清、应进尽进、应退尽退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五类人群”全部纳入进来,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全部清退出去,对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及时帮扶。严格按照贫困人口退出“八项程序”的要求,切实做好贫困村脱贫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工作。加强新识别纳入、脱贫退出贫困人口信息比对,降低错评率、错退率。
责任单位:扶贫办、月牙湖乡、掌政镇
配合单位:审计局、统计局、民政局、残联
(二)切实提高脱贫质量。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配置扶贫资源,既不随意降低标准、降低质量,也不盲目提高标准、吊高胃口。在精准、稳定、可持续上下功夫,建立支持贫困村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各类资源向贫困村聚集,完善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增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强化帮扶,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扎实推进贫困村提升。对月牙湖乡5个贫困村适当安排整村推进配套资金,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进一步改善发展条件和环境,稳定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确保2020年高标准脱贫出列。
责任单位:扶贫办、月牙湖乡
配合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踏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县级干部包扶贫困村制度,帮助驻村工作队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切实发挥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和部门资源,在思想、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驻村干部管理、奖惩、召回等制度,坚决杜绝“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对不作为、不务实、不合格的驻村干部坚决撤换;加强扶贫干部培训,年内组织开展至少4期精准脱贫专题培训,提高扶贫系统及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大调整选派优秀干部、后备干部、青年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挂职锻炼力度,进一步提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补贴标准和贫困村村干部待遇。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扶贫办、月牙湖乡、掌政镇、各帮扶单位
四、精细精准施策,努力实现稳定可持续脱贫
(一)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坚持特色产业引领,发挥产业示范效应,带动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支持贫困村发展红树莓、蔬菜、枸杞、花卉、肉牛(羊)、肉兔等特色种养殖业,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策”对接贫困户“真需求”,以扶贫“参与感”带动脱贫“获得感”,让贫困群众想干、敢干、能干、会干。鼓励贫困户联合组建合作社,推广“合作社+贫困户”发展经营模式,支持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贫困村开展订单农业、土地流转、产销对接,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园区,带动特色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开发,让建档立卡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实施“领头雁”致富工程,以返乡创业青年为对象,培育一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每人带动5—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周围群众脱贫致富。深入推进“扶贫保”,加大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力度,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财政局、经发局
(二)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程。认真落实《银川市关于加强金融扶贫的实施意见》《银川市农村居民小额信贷评级授信实施办法》,积极同各金融机构做好对接协调,建立金融扶贫协调、督查、考核、通报等硬性约束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增量扩面,力争扶贫小额信贷达到11160万元,积极协调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产业担保基金5000万元,确保存量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经发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财政局、月牙湖乡、掌政镇
(三)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工程。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培训就业上。重点做好移民搬迁后户籍核转、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不动产产权办理等工作;强化移民技能培训,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职业技能。引导组织贫困户劳动力从事绿化、保洁、保安、家政服务、产业工人等职业,安排公益性岗位等硬措施,实现一户一人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扶贫办、掌政镇
配合单位:经发局、人社局、就创局
(四)着力推进劳务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坚持培训与就业挂钩,完成精准技能培训970人;扶贫车间、涉农扶贫龙头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务工1000人;如意集团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产业工人500人;组织青壮年劳动力赴外省区劳务输出1000人。研究出台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优惠政策,深入推进劳务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人社局、就创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农牧局、财政局
(五)大力实施教育脱贫工程。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教育资助全学段覆盖。学前教育阶段:对学前二年低保等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贴保教费1000元;对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及农村残疾儿童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生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为月牙湖地区所有中小学生提供免费作业本。普通高中:农村户籍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免学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对兴庆区户籍建档立卡高中学生每年补助2000元。中高职:中职免学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就读自治区内高职院校免学费,中职及高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通过申请雨露计划每年补助3000元。高等教育:对兴庆区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考取一、二、三本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分别给予5000、3000、2000元补助。
责任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财政局、月牙湖乡、掌政镇
(六)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财政兜底为建档立卡特困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切实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医疗惠民政策,扎实推进“三个一批”行动,加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责任单位:卫计局、人社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财政局
(七)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制度、政策、对象、标准和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财政兜底为建档立卡特困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村养老保险参保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财政局
(八)推进“互联网+”扶贫工程。实施5个贫困村“新四通”(通光纤、通4G、通WiFi、通高清电视)工程,推进精准扶贫与信息网络、信息应用,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良性互动,逐步提升精准扶贫领域的互联网应用水平。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重点推动贫困村农产品上线销售,促进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局
配合单位:经发局、财政局
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持续发力
(一)强化三类特殊困难群体精准帮扶。针对老人病人残疾人等失能人口,弱劳动能力人口,细化政策措施、强化精准帮扶。落实自治区千名手工艺师培训计划,扶持1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致富项目,优先安排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健全完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探索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
配合单位:卫计局、扶贫办
(二)着力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十二五”生态移民“多代多人”住房困难问题。开展空房、空圈、空棚专项治理。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培育增收产业,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劳务移民社会保障,加快户籍核转、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不动产产权办理等工作。
牵头单位:月牙湖乡、住建局
配合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坚持多措并举,激发贫困群众自身动力
(一)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积极引导兴庆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组织兴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与贫困村、贫困农户结对。引导爱心人士及网民对接,使网民成为社会扶贫的参与者和践行者。
责任单位:工商联
配合单位:区委统战部
(二)注重正向激励。采用项目支持、劳务补助、培训补助等措施,对主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和奖励。加强教育引导,通过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不赡养老人和赌博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防止政策养懒汉,造成“福利陷阱”,防止以贫为荣,败坏社会规则。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月牙湖乡
(三)深入实施“两个带头人”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精准配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选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精心培育村级后备干部,重视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通过培训提高一批、扶持壮大一批、吸引召回一批,培育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月牙湖乡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好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扶贫事业。及时总结各单位脱贫攻坚典型经验,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和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推广脱贫攻坚好的经验做法。学习、借鉴外省市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扶贫办
配合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持续正风肃纪,推进扶贫作风专项治理
(一)严格监管扶贫资金项目。研究制定《兴庆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落实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和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全程公开,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机制。
责任单位:财政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纪委监委、审计局
(二)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关于在兴庆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年内定期通过督查巡察、明察暗访工作形式对兴庆区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检查,根据督查巡察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针对国务院省际交叉检查考核、第三方评估和新华社记者暗访及自治区、银川市督查反馈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作风建设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扶贫办、月牙湖乡
八、从严从实从细,确保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一)层层压实责任。逐层签订2018年兴庆区政府、乡镇、贫困村脱贫攻坚责任书,精心制定行业扶贫部门年度脱贫攻坚责任清单。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导乡镇制定2018年减贫计划,逐级分解任务、逐层压实责任。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月牙湖乡、掌政镇
(二)严格督查考核评估。制定《兴庆区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巡察实施方案》,从严从实开展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和督查巡察及常规性的暗访监督,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扶贫办、月牙湖乡、掌政镇
配合单位:纪委监委、政研督查室
(三)持续增加扶贫投入。2018年银川市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000万元,要求各县(市)区财政根据脱贫攻坚任务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确保财政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兴庆区各部门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新年贺词中提出的:“全社会要行动起来,尽锐出战,精准施策,不断夺取新胜利”要求,尽快健全完善加强兴庆区扶贫机构建设,根据脱贫攻坚任务,明确工作机构,选优配齐配强各级脱贫攻坚力量。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配齐移民乡镇扶贫工作站、贫困村扶贫工作队人员,挑选有文化、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干部担任扶贫专干。将脱贫攻坚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脱贫攻坚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加强扶贫部门自身建设,深化拓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进一步转变扶贫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参谋助手作用;强化扶贫干部培训,提高脱贫攻坚能力,精准掌握扶贫政策,着力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
配合单位:人社局、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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