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兴庆区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区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兴庆区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关于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中办电发[2018]16号,以下简称《通报》)《关于反馈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有关情况的通知》(国办开发[2018]26号,以下简称《通知》)反馈问题和《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宁开发[2018]10号)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执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看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与党中央脱贫攻坚的目标和标准、与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精准为要、质量为先,确保脱贫攻坚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贫困村提升转变,从以往的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性、保障性并重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不急不躁,求真务实,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随意提前脱贫时间、随意调整脱贫目标、随意拔高脱贫标准的问题。中央指出,部分地区精准扶贫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脱贫进度层层加码,脱贫计划脱离实际,脱贫时间随意提前等问题。自治区经过自查,对原定的提前脱贫目标做了相应调整。兴庆区目前还存在基层一线的扶贫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充分领会上级精神的问题,仍然沿用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之前的部分工作方法。
整改措施:
1.坚持目标标准,切实做到“两个不偏离”。始终坚持脱贫攻坚目标不偏离,既不急躁冒进,也不消极拖延,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村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始终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不偏离,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2.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不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文件及政策规定,应当按程序及时修订和废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标语、展板、手册、图标等资料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中的不恰当表述进行全面清理。
3.深入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模糊、政策把握不清等问题,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4.切实解决因急躁冒进、拔高标准造成的遗留问题,实施好贫困村提升工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补齐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低等短板弱项。
牵头单位: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扶贫办
责任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政策和文件清理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关于贫困识别和脱贫退出不精准的问题。《通报》指出,宁夏等省区不同程度存在将脱贫人口指标集中安排给当年计划退出村,无指标的即使达标也不让退,有指标的未达标也想办法退,和“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等问题。省级交叉检查发现,个别抽查县存在漏评和错退现象。兴庆区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贫困户未被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二是退出不精准,错退率较高,存在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未达到脱贫标准或未将家庭条件较为好的建档立卡户及时脱贫退出的问题(部分未脱贫户家中有房、车等);三是在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存在“单老户、双老户”问题,考核组认为该部分人群不宜退出。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培训班精神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第3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识别和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认真开展2018年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利用宁夏精准扶贫云信息系统,积极与各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加强数据分析。
牵头单位:扶贫办,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决杜绝按照年度计划任务平均分配脱贫指标。严格按照贫困人口退出程序,对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验收核实后,按实际情况在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脱贫退出,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一兜了之等问题发生,确保真脱贫。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3.做好脱贫人口保障工作,在兴庆区、乡镇、村三级审核、复查、上报、标注当年脱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加强部门数据信息比对,确保脱贫人口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全覆盖。同时,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识,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人社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4.对脱贫质量不高的边缘户、返贫户继续给予帮扶,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和持续长远的产业发展计划,确保实现稳定可持续脱贫。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三)关于产业扶贫不精准,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在对贫困村的抽查中发现产业扶贫普遍组织化程度低,带动性不强,对精准脱贫的长期支撑有限。六成以上的贫困户收入主要靠各类政策性补助,缺少主导产业带动,可持续发展的“造血式”产业帮扶项目不多,贫困户对脱贫缺乏信心。兴庆区存在以下问题:到户项目资金和措施较少,肉兔、黄牛、枸杞等特色种养产业小而散,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培育乏力。部分项目覆盖面不广,不能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带动作用。
整改措施:
1.大力实施“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注重发挥龙头企业、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增强产业带动能力,确保贫困户切实获得收益。
牵头单位:农牧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林业局,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在各类扶贫资金,尤其是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上,要重点向产业扶贫倾斜,为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加大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力度。坚持“输血”和“造血”并举,围绕2017年以来自治区出台的金融扶贫、产业扶贫等组合政策,分类确定帮扶措施,做到产业项目、培训就业、小额信贷、帮扶措施、扶贫保险“五到户”,确保产业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立足贫困户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农技人员驻村入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县有团队、村有组、户有服务”的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种养技术水平。
5.在产业扶贫项目选择上,既要立足短期效益,更要兼顾长期效益。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合理确定产业规模,努力实现增产增收。拓展农业保险新险种,扩大产业保险覆盖面,有效降低和规避贫困户发展产业的风险。
牵头单位:农牧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林业局,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1月底前有突破性进展
(四)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问题。检查发现,移民后续发展能力较弱,且生活成本增加,收入不稳定,部分移民缺乏除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其他劳动技能。
整改措施:
1.加快研究出台关于解决劳务移民发展问题的意见,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培育增收产业,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劳务移民社会保障,加快户籍核转、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不动产产权办理等工作。
牵头单位:农牧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就创局
责任单位:掌政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1月底前有突破性进展
2.在抓好劳务移民住房建设、搬迁安置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移民产业发展、就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通过发展种(养)殖业、扶贫车间、技能培训、务工就业等,加快移民村产业发展,促进移民就近就地就业,增收脱贫。
牵头单位:农牧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就创局
责任单位:掌政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健康扶贫政策未落实的问题。《通报》指出,宁夏等省区部分地方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的健康扶贫政策,造成贫困群众看病负担加重,对于慢病签约服务政策,个别村止步于协议签订层面,而未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有效服务。兴庆区存在以下问题:帮扶责任人和乡村干部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帮扶工作开展效率低导致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学习研究不透彻,没有让农户真正知晓健康扶贫政策。
整改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品、开设宣传专栏、推送宣传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和社区宣传,做到健康扶贫政策和“先诊疗后付费”惠民便民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加大对兴庆区、乡镇、村各级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培训力度,使每一位干部熟知健康扶贫政策。
2.规范诊疗流程,扩大“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明确“先诊疗后付费”统一模式、统一流程、统一做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移动支付、出院患者床旁结算、门诊患者诊间结算等服务,方便贫困患者看病就医,减轻贫困群众垫资负担。
3.做好签约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慢性病致贫难题。对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度精神病等慢性病患者,由签约医生负责制定健康管理方案,提供就诊、服药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10月底前整改完毕
(六)关于驻村帮扶不深入、帮扶责任履行不全面的问题。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一是部分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攻坚政策理解不深,宣讲不清。贫困户对应该享受的医疗、教育、住房等扶贫政策不清楚,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帮扶责任履行不全面,与村两委协同开展工作不紧密,帮扶记录、扶贫手册不完善,不能完整反映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帮扶方式仍然停留在简单的给钱给物慰问层面,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和家庭情况未进行深入了解。个别贫困户对帮扶干部不了解,对帮扶方式不认可,对帮扶工作满意度不高。个别受访贫困群众反映,结对帮扶他们的干部,有的一年到头不露面,有的只是到家送材料、拍照片,极少宣传扶贫政策,填写扶贫手册也是敷衍了事。
整改措施:
1.建立驻村帮扶干部定期培训机制。2018年8月底前采取分级培训形式,对月牙湖乡12个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着力提高帮扶干部落实扶贫措施、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能力。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加大定期巡察、督查和通报力度,对履责不力的干部坚决召回。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扶贫办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完成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并长期坚持
2.加强帮扶责任人培训,着力提高帮扶干部政策能力和帮扶水平。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管理和考核,确保帮扶工作成效。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兴庆区存在2017年自治区下达的扶贫资金结余滞留情况,共滞留结余扶贫资金1424.8万元(“多代多人”项目资金995万元、培训资金26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66.8万元,产业发展资金103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覆盖率较低,未能充分发挥小额贷款扶持发展产业的作用。
整改措施:
1.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查找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相关负责人严肃追查问责。进一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全面推进扶贫信息“三级公开”。
牵头单位: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发局,统战部(宗教局),残联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严格规范小额贷款用途,继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做好政策宣传培训,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致富带头人等参加培训,利用宣传彩页、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确保贫困户真正把握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牵头单位:经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1月底前完成
3.加快滞留结余资金支付进度,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严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自治区、银川市两级资金结转结余现象。
牵头单位:财政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八)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检查中发现:一是部分村道路硬化后,路面变窄导致两车无法会车;二是培训资金11月份拨付到位,并于2017年第四季度对6000多名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安排不合理,造成工作压力过大,导致培训机构选择、课时安排、培训合同签订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加快建立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精准度,避免资金浪费、闲置。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3.及时足额拨付培训资金,加强培训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培训人员、内容、时间、补助标准等公示公告制度。对培训工作要早谋划、早安排,坚持常年培训,对部分职业(工种)充分利用冬春农闲的黄金培训期,选择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优、社会信誉高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兴庆区相关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防止出现年终突击培训、突击考核鉴定、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单位:就创局,扶贫办,农牧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掌政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1月底前整改完成
(九)关于自主迁徙居民问题。自主移民问题比较突出,解决不及时、不彻底将会影响自治区在2020年如期完成国家确定的脱贫目标。
整改措施:
1.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早研究,早部署,采取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将自主迁徙居民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范围,真正做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健全配齐村“两委”班子,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扎实推进“两个带头人”工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月牙湖乡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底前有突破性进展
(十)关于作风问题。新华社暗访调查发现,群众普遍感恩党的扶贫好政策,但对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表示不满。兴庆区存在以下问题:帮扶责任人入户时,贫困户有抵触甚至反感情绪,造成帮扶责任人在采集信息时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群众满意度较低;部分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有的乡镇党委书记不知道自己辖区有多少贫困村,有的村支书不知道自己村里有多少贫困户,部分基层扶贫办主任不知道辖区脱贫人口数字。
整改措施:
1.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兴庆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务实、工作措施不精准、脱贫成效不真实、项目实施不精准、驻村帮扶不扎实、发动群众不充分、政策落实不深入、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十个方面的问题,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扶贫办
责任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底前有明显转变
2.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若干意见》,对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当、锐意进取、能打硬仗、成绩突出的干部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对敷衍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的予以追责问责,切实把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真正变“被动干”为“主动干”,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成效。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政研督查室
责任单位: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深化精准施策,确保脱贫质量。严格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瞄准现行标注下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真贫、真脱贫。统筹好“后三年”和“三年后”的工作,脚踏实地,集中力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防止贪大求全、急躁冒进。统筹好解决当前脱贫和长远发展,坚持久久为功,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社会文明建设等,夯实长远发展基础,防止急功近利、欲速不达。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主动担当作为,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逐项逐条列出任务图、时间表、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紧盯落实不放松,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工作不见效不放过。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触类旁通,追根溯源,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所有问题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整改到位,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坚持上下联动,加强督查督办。兴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督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政研督查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跟踪问效,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专报兴庆区党委、政府。纪委要对整改工作紧张迟缓、未按要求完成的部门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整治不力的要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各部门(单位)、月牙湖乡人民政府、掌政镇人民政府要于6月10日前、6月20日前向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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