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2019年兴庆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方案》已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兴庆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完善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兴庆区委、政府的安排,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确保农村集体“三资”运转正常安全,维护农村经济组织与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审计对象
兴庆区所辖2乡2镇2个涉农街道办事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共计42个村。
三、审计范围
审计范围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0日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土地确权工作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或实际情况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
四、审计内容
(一)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1.村集体年度财务收支和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
2.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
3.村集体“三资”承包、租赁等合同管理情况;
4.资源登记情况;
5.“三资”管理履行民主程序及村级财务公开情况。
(二)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
2.是否依法设置帐户、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
3.财务信息化建立和使用情况。
(三)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情况
1.是否按照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并形成补偿分配方案;
2.征地补偿费分配是否按照审批方案执行,留归集体征地补偿费使用情况;
3.征地补偿费发放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现象。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1.上级划拨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2.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资金的发放、管理情况;
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土地确权工作情况
1.土地确权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2.土地确权承包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情况;
3.土地纠纷矛盾解决情况;
4.土地确权结束后,土地确权变更开展情况。
(六)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1.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内控制度建设、财务制度执行和廉洁自律情况;
2.任期内农民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情况;
4.村级集体债权债务化解情况;
5.有无违规决策,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潜在损失的行为。
(七)招投标管理情况
1.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
2.资源、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和村级工程建设等项目公开招投标情况;
3.有无“人情”承包和“权力”承包等。
五、时间安排
此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于2019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按照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30日前)
被审计单位要做好审计前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好人员按审计组要求提供各种村级财务材料。
(二)实施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
兴庆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委派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实施审计。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及各村应配合做好相关审计工作,根据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审计报告要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报兴庆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第三方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审计程序,将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情况形成审计报告及时汇总反馈被审计单位履行相关程序,并将最终结果报送兴庆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的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问题分析要透彻、全面,对策研究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兴庆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根据兴庆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问题,并结合属地实际情况限期整改。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有效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兴庆区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领导小组,组长由兴庆区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审计局、财政局、大新镇、掌政镇、通贵乡、月牙湖乡、丽景街、银古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具体负责审计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组织落实。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将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各村要安排相关人员提供预定审计事项的帐务资料及与审计相关的其它资料,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审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财政局安排审计经费,确保审计顺利开展。
(三)依法审计。审计中介机构要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文件,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审计程序及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以大新镇、银古路、丽景街所辖各村为重点,掌政镇、通贵乡、月牙湖乡所辖各村为辅助。审计过程中,审计中介机构定期向兴庆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人员要遵守审计工作制度及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审计中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宴请、送礼,保证审计工作公正、公平。审计中若违反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时要做好审计调查记录,切实查清、查细、查实;审计结束后,要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并建立审计档案,妥善保管审计资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并装订成册,将报告及电子版交兴庆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五)狠抓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轻微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分别给予党纪、政务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做好公开工作。当年的12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督促被审单位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报告通过固定栏、网络村务平台等方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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