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兴庆区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化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方案》《兴庆区关于深入推进土地权改革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方案》《兴庆区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兴庆区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方案》已经兴庆区委和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索 引 号 | 640104-001/2021-00013 | 文 号 | 银兴党办发[2021]80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