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现将《兴庆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索 引 号 | 640104-001/2021-00035 | 文 号 | 银兴党办发〔2021〕105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