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政兴庆区法委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区、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和兴庆区委、政府对政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拟定兴庆区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和阶段性、专项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指导“平安兴庆”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委会社会稳定工作、
(四)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对政法部门的工作提车意见和要求;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
(五)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驶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再依法相互制约监督,密切配合。
(六)组织开展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总结推广新经验,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路子,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队伍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八)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督导综治成员单位和下级综治委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九)领导、指导见义勇为工作,负责审核、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指导和管理兴庆区见义勇为协会工作。
(十)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分析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预警性工作措施和建议。
(十一)组织、指导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负责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禁毒斗争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十三)承办兴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兴庆区政法委与综治办合并办公,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国家安全办公室和兴庆区见义勇为协会设在政法委。政法委核定行政编制8人,截止12月31日底在职在岗行政编制8人,退休人员2人,聘用人员3人,西部志愿者岗位2人。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政法委本级部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3391100元,与2016年收入总计39198041.66相比元增加4193058.34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2017年度支出总计43368400元,与2016年支出总计39101456.34元。相比增加4266943.66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3258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29600元,占99.7%;其他收入12.91元,占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336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6500元,占65%;项目支出15181900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129600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9126041.66元相比,增加4003558.34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368400元。支出总计43368400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39036886.23元相比支出总计各增加4331513.77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33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3368400元的96.2%。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36886.23元相比,支出增加2696713.77元,增加6.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政策性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336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0元,占0.3%;公共安全(类)支出40538100元,占9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3100元,占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36300元,占0.6%;住房保障(类)支出296100元,占0.7%等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564000元,支出决算为4173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政策性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51700元,其中:人员经费4680600元,公用经费234711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3224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3534400元增加788000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政策性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2629123.86元增加1693276.14元,增长39.2%。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4231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21964000元增加1459100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工作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26741459.57元减少3318359.57元,降低14.2%。主要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一)办公费支出减少52670.14元;
(二)印刷费支出减少24650元;
(三)劳务费支出减少19589.88元;
(四)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22280元;
(五)培训费支出减少19003元;
(六)邮电费支出增加4282.42元;
(七)维修费支出增加21735.74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2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334840元增加23360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政策性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416912.8元减少58712.8元,降低16.4%。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一)退休费支出减少40080元;
(二)采暖补贴支出减少136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48000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为0元,主要原因是:
(一)购置办公设备增加48000元;
较2016年决算数44830元减少3170元,降低6.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4747.87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459.87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88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车改。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兴庆区政法委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500000元,本年支出150000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街道派出所改造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71100元,比2016年26786289.57元减少3315189.57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兴庆区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2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20平方米,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政法委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预算资金405381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法委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专项工作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为核拨给街道的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经费没有进行督查,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以勤俭、节约、高效为原则,科学开展各项工作。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对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没有形成制度,导致在资金使用上缺乏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年初制订本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合理安排,确保项目. 经费及时支付,提高预算的执行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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