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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110C/2023-00068 文  号 银兴党办发〔2023〕46号 生成日期 2023-04-14
发布机构 兴庆区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兴庆区委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庆区落实银川市创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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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兴庆区落实银川市创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已经四届兴庆区委2023年第1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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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落实银川市创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

2023-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兴庆区教育质量,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评价体系、考试制度改革,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结合。增加教育资源有效供给,提升教育条件标准化、现代化配置水平,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办好每所学校,上好每一堂课,成就每位师生,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坚持改革创新与稳中求进结合。遵循教育规律,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在实验区创建过程中结合兴庆区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开展结构性改革和原创性探索,整合多方资源,形成改革合力,实现稳中求进。

3.坚持整体推动与重点突破结合。坚持系统设计、综合施策,争取发挥最大综合效益。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兴庆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健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五育并举育人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加优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有新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达到优质均衡指标要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新跨越,现代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依法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教育格局更加完善,兴庆区基础教育质量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兴庆区落实银川市创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一凡 兴庆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长:张佩叶 兴庆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各成员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分局分管领导;编办、网信办、团委、妇联、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审批局、文旅局、卫健局、信访局、市场监管分局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张佩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金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育资源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1.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把公办园和普惠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2023—2025年完成新建、移交和回收公办园15所,新增学位5220个,标准班额占比达到85%;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县(区)创建,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6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2%;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按照《银川市关于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加强学前教育保障的若干措施》(银党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把学前教育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公办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700//年,民办普惠幼儿园银川市及本级配套的奖补资金保障到位;建立健全幼小协同机制,教育职能部门强化行政、教研的统筹规划,建立双向教研机制,确保各幼儿园、各学校将幼小衔接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多部门联合加大校外非法幼小衔接班治理力度。(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推进5个教育建设项目,2025年底新增学位6900余个,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校额符合国家标准;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管理,加大乡村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推动乡村学校相对集中办学,确保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建立完善信息化、实验仪器、图书、体育、劳动教育器材等装备管理监测、有效使用和补充更新机制;优化集团化办学,坚持强带弱、老带新、城带村的集团化发展模式,建立退出孵化机制,将薄弱校和新建校及时纳入集团化办学范围,让已经发展壮大的分校退出教育集团独立办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着力缩小区域内教育发展差距,2026年义务教育均衡验收奠定基础。(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落实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政策,加大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投入,着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满足新课改新高考要求。严格执行高中招生政策及相关规定,规范化办学。充分利用银川一中优质教育资源托管带动作用,确保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高质量办学。(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4.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发展,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增加特殊教育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区、市特殊教育改扩建项目对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设立专门资源教室,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探索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推进普特结合”“普职融通”“教康结合(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残联)

5.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推进辖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依法制定章程,确保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类登记全覆盖,加强学校资产、招生及收费监管;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将党建工作作为年检必查内容,坚持每年向社会及时公示年检结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审批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实施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升行动

6.强化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系统党政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党组织书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职责,深化“1234”党建工作法,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园)长负责制改革,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三联三促党建项目,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到2025年底,挂牌6个自治区教育厅五星级党组织,培育12党建工作特色化示范校(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组织部)

7.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加大集团校内部行政领导聘任、跨校轮岗力度,唯才是举加大青年干部选拔培养,按照各校核定的中层领导职数,由学校自主聘任并向教育局报备。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批准预算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

实施双减工作质效提升行动

8.进一步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加大中小学全学科全学段优化作业设计研究,落实《银川市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强化作业育人功能,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依托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成果《提升中小学作业设计质量的实践研究》的推广应用,将作业设计作为区域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借助互联网+教育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高质量作业资源库。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学校作业管理案例交流论坛等活动,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牵头单位:教育局)

9.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落实《兴庆区中小学“5+2”模式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统筹团委、科技、街道社区等各方力量,开展课后服务资源推介,积极引进社会优质师资和场地资源,推进艺体美等兴趣活动进校园,拓宽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政府财政兜底农村学校困难学生“5+2”课后托管服务费,加大家庭困难学生享受课后服务保障,定期组织课后服务展示观摩,实施课后服务跟踪评价,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委、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科技工信局)

10.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深化银川市推进课堂变革,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精品课、自治区四课评比活动,聚焦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目标,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成果向提升教育质量实战化运用转变;通过学校全员参评、县域公开评选,选拔出兴庆区优秀教师参加银川市、自治区和国家级各类比赛,力争在区市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奖不少于150名;加大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模式、教学案例,推进兴庆区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和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案例资源建设,在兴庆区资源库中每学科上传案例资源不少于30节,并积极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开展的各级各类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每年获奖案例不少于100项;完善教育质量检测职能,强化检测结果的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探索建立学业水平分级监测管理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各学段各学科教学能力,每学期中小学各检测一个年级。(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网信办、城运中心)

11.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落实银川市双减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文旅和科技部门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充分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智慧化监管,全面落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入、预收费用全面监管、学生信息全面采集、日常监管全面使用、应急处置全面应用“5100%”。定期更新黑白名单,建立校外培训治理社会监督员队伍,畅通线索获取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加大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乡镇街道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联合查处,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持续加大违规校外培训广告治理,依法查处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贩卖焦虑等校外培训违规广告。(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文旅局、科技工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教育数字化赋能提升行动

12.夯实教育信息基础。实施兴庆区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服务项目,与自治区、银川市教育专网对接,实现教育专网IPV6提速升级,打造数据协同应用多样的智慧教育生态新系统。升级智慧校园基础设施,深入推进智慧校园星级评定工作,每年打造2所以上自治区四星级智慧校园。积极探索推进WIFI6、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学校环境建设,积极争取各类信息化项目,落实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网信办、城运中心)

13.优化教育资源供给。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研发与应用,发挥宁夏中小学智慧教学研究中心落地兴庆的区位优势,以宁教云为载体,通过兴庆区优质教育资源申报项目加大学科教育、安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特色优质数字资源研发,加大研发兴庆区大单元·大概念教学资源,坚持打造给宁夏儿童的素养大课资源库,实现优质数字资源覆盖率教学应用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城乡三个课堂应用覆盖率达到100%,促进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立资源应用跟踪考评和激励机制,坚持以提升教育质量实践化运用为原则,实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达标率99%以上,着力提高资源平台使用效益。(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网信办、城运中心)

14.升级教育治理体系。开展基于课堂变革、教师研训、学生学习、教育评价、教育治理方面的数字化应用与创新,拓展兴庆区未来教育创新学院“345研训教一体化范围,实现年度轮训教师4000人次。聚焦数字化课堂变革,完善推广实验二小博雅“4A”智慧课堂、十五中“3571”课堂等互联网+”特色课堂教学新模式,实现数字化赋能智慧教育全流程。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确保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创新实践等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实现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合格率达到99%以上。以兴庆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为抓手,持续完善教育数字化评价新机制,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网信办、城运中心)

(五)实施教育治理能力优化提升行动

15.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银川市中考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考查学生全面发展情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高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坚持阳光招生公民同招政策,落实多子女同校就读政策,对双(多)胞胎绑定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通过对口直升、划片学区、就近调剂入学等方式,畅通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外来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在七年级起始班级中将中考指标到校分配比例提高到70%(牵头单位:教育局)

16.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实施兴庆区家校共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兴庆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成率达到100%,每所学校配备1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常态化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会、举办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定期开展家访。建立健全社会育人机制,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确保学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到2025年底,培育创建10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学校和优秀家长学校。(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妇联、团委,各乡镇街道)

17.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加大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力度,逐步完善各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设施设备,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中学建立心理健康筛查系统,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检测和筛查,完善学生心理分析数据库,建立团委、妇联、卫健、教育和各乡镇街道协同配合的家校社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教活动;加大学生心理干预,针对筛选出的需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的学生,及时建档追踪、个案辅导,完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机制,不断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团委、妇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18.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书记、校(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持续巩固校园安全四个100%”建设成果,配齐配强校园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完善推广学校、社区、家庭合作建立护校队的志愿者服务模式,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学校安保队伍;强化警校共建,扩大干警、交警护学岗覆盖面;完善医教联合体。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综合平台。持续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完善公安、交通、卫健、市监、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包校治理体系,打造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带。(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兴庆区交警一大队、二大队、财政局、卫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六)实施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提升行动

19.加快构建幼儿园质量评价体系。根据自治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工作方案,出台兴庆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方式,启动兴庆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研究制定以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为主的多维度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注重幼儿园办园质量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构建管办评分离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教育局)

20.加快构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兴庆区义务教育评价实施方案,指导各中小学制定义务教育质量学生评价指导意见,兴庆区教育督导室、教师发展中心、各中小学通力配合,实施在校学生质量评价。健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学校学业质量跟踪评价办法,构建管办评分离的评价体系。坚决扭转简单以考分排名评价老师、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导向和做法,突出教育教学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司法局)

21.加快构建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体系。根据《银川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督促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做好自评工作,由兴庆区教育局按照时间节点上报自评结果,申请银川市和自治区对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复评。(牵头单位:教育局)

(七)实施教育队伍专业发展提升行动

2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加师资编制总量,坚持有编必补的原则,充分利用自治区周转池编制,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公费师范生招录、特岗教师招聘、选拔等方式不断补充教师,对未达到国家教师配备标准的学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按国家标准补齐所缺编制。利用编制调配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调整优化编制结构,落实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在教师公开招录和教师调整中,加大音体美、思政、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补充调整,在集团校内部通过教师跨校竞聘,动态调整等方式,逐步实现各分校间教师编制和学科结构达到基本平衡。(牵头单位:编办、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23.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区管校聘改革,切实把区管校聘竞聘结果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等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制度,落实直属中小学在管理、用人等方面的自主权,由教育局负责核定并动态调整学校编制数量,调整后向编办、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完善教师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银川市兴庆区教师管理办法》《兴庆区农村学校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探索建立中小学校教师编制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城乡教师定向交流互动,校级管理人才梯队培养的动态用人长效机制(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24.优化教师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激励作用,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根据兴庆区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核增定向职数39个,用于定向高级职称聘用,对核增的定向职数总量统筹使用,向农村一线教师和直属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倾斜,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将中小学教师任现职期间在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教育局)

25.加强教师培训培养。深入实施梯级名师培养工程,构建十百千万教师成长体系,持续推进国培计划”“青蓝工程”“卓越计划,强化新入职教师跟踪指导,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优质校包薄弱校”“教师互派互学等方式,加强与北京、上海及区内等地高校或福建教育学院、福建鼓楼区教育机构等合作,建立教师培养合作机制。年均安排200名中小学教师到教育先进地区参加业务提升培训,邀请区外知名教育专家在兴庆区每年举办4次教育教学培训班。加强书记、校(园)长领导力培训,每年选派5名书记、校(园)长开展交流轮岗、跟岗实践等综合培训,建立书记、校(园)长后备队伍遴选培养机制,到2025年,培养自治区教学骨干10名,名校(园)长3名,培养1-2名引领兴庆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在全区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型校(园)长。(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26.强化教师待遇保障。保障公办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到2025年,实现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定《兴庆区公办幼儿园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实现公办园临聘教职工工资收入占公办园在编教职工工资收入的75%目标,逐步实现学前教育聘用教师和在编教师同工同酬目标;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增长机制,核增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学实绩突出和承担课后服务教师倾斜,按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补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牵头单位:人社局、教育局;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

27.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实施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计划,

落实《新时代教研员管理办法》,遴选一批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教师担任专兼职教研员,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教研、主题式教研、订单式教研、任务驱动式教研等,加强区域间、城乡间教研联动,通过教学展示、现场指导、课题研究等形式推动城乡学校教研水平提升。实行专职教研员任期制,加强教研员队伍动态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教研员准入退出、交流轮岗、考核评价和奖励惩处机制,健全教研员包学片、包学校、包学科、包教师、包质量五包工作机制。(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党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推进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经费保障。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大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经费投入,确保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统筹协调,根据改革任务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保障政策,推动区管校聘、考试招生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实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四)强化督导考核。兴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体系,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加大督导力度。教育部门将落实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建立评价监测机制,组织对改革推进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策略措施,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五)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召开实验区建设推进会,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做法。积极宣传综合改革的进展与成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改革共识,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兴庆区落实银川市创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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