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5号“关于科学发放社区工作者补贴和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卸任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马秀梅等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兴庆区民政工作的重视与关注!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发放社区工作者补贴和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卸任制度的建议》我单位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发放社区工作者补贴和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建议。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银川市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兴庆区于2019年1月1日起落实文件要求,对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为“四岗十八级”薪酬待遇标准按月发放。针对提案中科学发放社区工作者补贴和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建议由银川市针对各县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目前存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星级工资套改、采暖费发放等问题,统筹考虑,出台相关政策,以便县区统一执行政策,避免造成各县区政策攀比和政策不均衡等现象。
(二)有关卸任制度的建议。
根据自治区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8〕103号)文件精神,兴庆区落实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落实社区工作者卸任及卸任补贴有关规定。针对提案中有关卸任制度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自治区民政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将建议意见反馈至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
兴庆区民政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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