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灵勤、马玉花、王伟、刘红梅等代表:
你们好,感谢你们对兴庆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与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各种矛盾凸显叠加,婚姻家庭纠纷数量增多,形式多样,成因复杂,由婚姻家庭矛盾外化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多。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扎实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14年,我局指导成立兴庆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我局不断探索调解工作新模式,于2018年联合民政局、妇联在兴庆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逐步构成自上而下的多覆盖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组织。
自今年收到银川市人大提案以来,为确保提案尽快办理,办出实效,我局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陆续制定多项举措,力促人民调解工作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一)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通过司法部、司法厅人民调解视频大讲堂和县区人民调解培训班,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将其组成人员及调解员培训纳入年度人民调解培训计划,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同时,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作为今年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领域,对兴庆区范围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此领域的两级(县区、乡镇街道)培训,切实提高调解员的法律心理等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调解工作水平。2019年累计组织开展县区级有关业务培训6次,乡镇街道级培训48次。
(二)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持证上岗工作,激发调解员工作活力,提升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2019年1月至6月,兴庆区范围内累计调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23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二、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一)为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所需的工作补助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我局严格按照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司通〔2010〕72号)文件规定,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调解案件纳入以案定补范畴,对于逐级审核通过的人民调解案卷统一发放补助。
(二)今年,我局联合民政局、妇联与宁夏和谐婚姻家庭辅导咨询中心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购买婚姻家庭心理咨询教育调解服务,由我局、民政局、妇联各方分别支付宁夏和谐婚姻家庭辅导咨询中心服务费20000元。咨询中心通过提供在婚姻登记处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服务、安排专业教师开展新婚夫妇学校教学培训、派驻专人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指导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依法进行调解,使用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调解卷宗模板,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和立卷归档要求制作调解文书和卷宗,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协助和指导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使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预防、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各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给予充分的指导和监督。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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