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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分局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 有效
  • 2026年01月08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银兴市监限提〔2025〕110号)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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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银兴市监限提〔2025110

庙兵(640111197602181212)

为调查了解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你从吴柔玉、李泽伟处购进涉案商品的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等材料;

3.你从吴柔玉、李泽伟处购进涉案商品的销售记录、销售票据、交易记录等材料

4.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王步宁夏云凡   联系电话:0951-4010315

银兴市监限提〔2025〕110号.pdf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64号(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中山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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