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银兴市监罚催〔2026〕2号)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银兴市监罚催〔2026〕2号
宁夏禧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8月28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兴市监处罚〔2025〕12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一、没收违法所得100.86元;
二、罚款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
三、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6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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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广奇 张丽文 联系电话: 0951-5024634
联系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路322号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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