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4年市容市貌执法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解决兴庆区市容市貌治理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深化执法监管力度,有效改善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城区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按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解决主体明晰、权责明确、上下联动、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攻克一批城市治理的难点顽症,实现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成立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市容市貌执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文成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成业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石太景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鹏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局机关各办公室主任、直属中队、专业执法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直属二中队,张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包括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统计上报等。各副组长根据任务分工牵头主抓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行动,开展对流动摊点、“马路市场”(含早夜市)、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及季节性农产品摊点的执法专项治理。对流动摊点及季节性农产品摊点严格落实“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地区规范”的管理要求,全面检查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对非法早夜市流动摊点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治理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牵头部门:直属二中队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直属一中队、专业执法二中队)
(二)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违法设置的广告牌,特别是对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设置的广告牌及时进行查处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对擅自违法设置及不符合《银川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及时责令整改,逾期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牵头部门:专业执法一中队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三)持续推进违规设置广告牌(门头牌匾)遮挡外窗逃生通道整治行动。对兴庆区范围内遮挡逃生通道的违规户外广告牌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老问题反弹、新问题发生,严格落实复查整改全链条闭环管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银川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含破墙开店、装修门脸、搭建门封、封闭雨搭、阳台、修建占道台阶等)、居民擅自将住宅用途改商业用途(含窗改门、沿街面改(设)窗作为商业用途),搭建临时性遮蓬营业等行为。(牵头部门:专业执法一中队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四)开展市容环境外立面乱贴乱画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及时处罚、有效规范的措施,重点对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过街设施、背街小巷及其各类公共设施外立面上的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对各类墙体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应用相同颜色涂料进行覆盖。(牵头部门:直属二中队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五)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小区“私搭乱建”“犬类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配合住建、园林、市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环境治脏”“毁绿占绿”“垃圾分类”等专项执法监管行动,确保住宅小区各类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牵头部门:直属二中队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宠物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责任科室、中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迅速开展工作,全面提升兴庆区市容市貌环境秩序。整治期间,每月18日上报综合执法(市容秩序)工作台账。(联系人:陈丹妮;邮箱:jzsezd@163.com)
(二)规范执法,提升效能。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探索对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易发市容环境问题的地段、区域实行非现场执法,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高标准的市容市貌长效执法机制。
(三)严格督查,促进实效。要定期分析市容市貌整治的动态和效果,切实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解决好、整治好。直属二中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到及时督查、及时反馈、及时通报、及时纠正,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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