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发布政府信息,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组织机构情况;
2.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主要业务的办事程序、办事部门、办事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4.主要业务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
5.安全生产检查的相关通知、通报等。
6.应急救援信息、防灾减灾预警信息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形式
1.新闻媒体;
2.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等场所或者设施;
3.兴庆区政府、兴庆区应急管理局法规汇编或者其他正式出版物;
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者有关宣传资料;
5.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渠道
本部门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部门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xqq.gov.cn/zwgk/bmxxgkml/xqqaqscjdglj/xxgkzn_9241/;对于重点工作等信息,同样通过政务微博渠道公布,微博名称为“兴庆区应急管理”,主页地址为https://weibo.com/u/5577660761。也可到本单位查阅,查阅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与杞福巷交叉口向南300米兴庆区办税服务大厅4楼402室
(四)公开时限
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不公开以下信息:1.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及过程性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咨询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1-8616220
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与杞福巷交叉口向南300米兴庆区办税服务大厅4楼402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受理机构领取《兴庆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
2.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4.传真申请。申请人以传真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传真号:8616220。
3.其他方式申请。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