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兴庆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位于银川市区东部,是隶属于银川市兴庆区政府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镇面积33平方公里,1961年成立大新公社,2003年8月4日大新乡撤乡设镇。2019年机构改革,与兴庆区燕鸽湖管委会合并,合并后下辖6个行政村,1个农转非公司,15个社区,城乡总人口110213人。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推行依法治镇,促进群众性上访事件及刑事案件“双减”。以项目促发展,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实现“双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努力推动城乡一体化。注重民生改善,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下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部门。2024年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年末实有人数5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29人。非在编人员23人,社区基干116人,网格员31人,自聘网格员5人,村警务7人,村监会13人,村队长65人,公岗66人,“三支一扶”10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大新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25.52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5.52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5.52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25.52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7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30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8043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207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56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77.569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656.262万元,下降37.85%。
人员经费965.8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6.0664万元、津贴补贴240.9018万元、奖金241.4261万元、绩效工资4.61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37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18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3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23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655万元、住房公积金63.5246万元、医疗费5.3万元、退休费28.9757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医疗费补助11.26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24万元。
公用经费111.6822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59.5290万元、劳务费9.8450万元、工会经费7.0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19.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15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47.95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747.95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282.933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82.933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新镇政府长聘人员工资、自聘网格员体检费及大新镇综合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5年预算125.3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25.3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新镇社区运转经费、社区党建经费、村级运转及乡村治理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237.675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37.675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村监会、村民小组长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预算44.766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44.766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新镇政府长聘、自聘网格员人员社保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预算19.137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9.137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新镇政府长聘、自聘网格员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缴费。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5年预算1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0.7248万元,下降47.19%。主要用于支付塔桥村宽幅林带租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26.096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6.096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新镇政府长聘、自聘网格员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24年持平。
四、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总预算1825.52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5.528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1825.52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25.528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825.5284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825.5284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本级1个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682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2416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4735平方米,价值1450.8858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3辆,价值140.034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4735平方米,价值1450.8858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3辆,价值140.034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内部绩效评价5个,分别为社区党建经费、社区运转经费、村级运转及乡村治理经费、大新镇综合工作经费及银古宽幅林带租金。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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