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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MB1977972J/2023-0001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财务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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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兴庆区“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会同相关部门、乡镇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开展农业农村工作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方法和举措,向兴庆区委、政府提出发展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兴庆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三)组织协调兴庆区农业农村重大经济活动,协调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负责提出对涉农部门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意见。

(四)编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等草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蔬菜、优质粮食、奶牛、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指导、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培育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农业保险、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七)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权、经营权纠纷调解处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的建设发展。

(八)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收集、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和农业生产信息;负责兴庆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自治区、银川市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

(九)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

(十)组织实施兴庆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兴庆区农业、畜牧、渔业、水资源等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人才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培育农村实用人才。

(十一)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做好农业信息服务;开展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配合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做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良;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组织和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开展兴庆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开展兴庆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农业节水和农田灌排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五)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发生疫情要组织扑灭;加强农机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开展有关农牧业、水利规划、水资源管理、渔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拟订各类扶贫开发项目、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和管理方法;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组织实施兴庆区生态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兴庆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兴庆区金融扶贫和互助资金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兴庆区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负责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扶贫干部培训,扶贫开发基本国情教育等工作。

(二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一)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二十二) 2022年共落实粮食种植面积9.2万亩,果蔬种植5.8万亩,花卉种植面积0.7万亩;奶牛、肉牛、肉羊存栏分别达到3.72万头、1.47万头、6.7万只,预计一产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2022年预计达到22200元,同比增长8%左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预算包括:一个本级预算单位。

1、机构情况: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为行政单位单位,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7名,其中在挂职副局长4名,马建平兼任兴庆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2、人员情况:2022年退休1人,调出3人,调入5人。截至2022年底在职在编干部职工59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人员52人(管理岗位11人、专业技术岗位40人、工勤技能1人)。女性32人,占55%,中共党员41人,占69.5%。退休人员33人,政府聘用人员11人,包干人员5人,公岗14人,“三支一扶”、西部计划3人。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4.8436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4.843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295.16806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84.843647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887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4436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389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511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705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1029.486053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万元、2130314防汛支出10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0.7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98.3410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9.9458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229.94584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969.2377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361.043965万元,下降22.69%。

人员经费1176.946947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317.5704万元、津贴补贴164.840153万元、奖金256.58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0.03879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16.80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87.303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4万元;

公用经费52.9989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4.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3889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6.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54.89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54.89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5325.93029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18.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854412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067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加13.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130101行政运行106.8820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6843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用于河长制、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2130314防汛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1.9179万元,下降54.38%。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使用较多,减少本级资金使用率。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0.72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03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33.2567万元,下降25.27%。主要原因是由于公积金基数调整,2022年补缴2021全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积金,2023年不再补缴。

三、关于兴庆区农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2年一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关于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1484.8436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4.84364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6295.168065万元;支出总预算1484.8436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4.84364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295.168065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84.843647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484.843647万元,占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本级一个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998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379127万元,下降12.22 %。主要原因是:按照比例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345平方米,价值116.717775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0 辆,价值29.94906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3.49951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060214  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345平方米,价值116.717775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0 辆,价值29.94906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3.49951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060214  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按照兴庆区财政局统一安排,开展我局预算绩效工作。

2023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兴庆区入黄排水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银川市兴庆区东南部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EPC工程项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