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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00100862744/2022-0016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4-13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普法依法治理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建立兴庆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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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为兴庆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经过前期各单位推荐和兴庆区守法普法是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查筛选,决定建立兴庆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兴庆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由法律基础扎实、政治素养可靠、授课经验丰富、热心普法事业的法学专家及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业务骨干组成。

二、普法讲师团主要职责

1.按照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写等活动。

2.接受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组织的邀请进行授课。

3.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工作建言献策。

4.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考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微视频等。

5.每半年填报一次普法工作情况表。

6.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不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应当提出退出申请,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工作要求

(一)普法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普法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统筹安排的各项普法工作任务。

(二)讲师团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授课的,可推荐并落实好相关人员代为授课。

(三)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完成普法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四)讲师团成员授课,是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的体现,邀请单位可给予讲师团成员适当的授课报酬或者交通补贴。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掘优秀法律人才资源,切实加强本部门、单位“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组建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深化兴庆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法治兴庆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兴庆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工作规则

     2.兴庆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代章)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