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通知》(宁退军人发〔2022〕53号)精神,依据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量化评分排名和本人选岗结果,经兴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3年2月2日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将田宁好等4名退役士兵安置到兴庆区相关部门,具体安置如下:
1.兴庆区委员会办公室1人: 杨 彪
2.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人: 田宁好、姚玮龙、罗成玉
以上4人工资待遇自2022年11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兴庆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