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职能
2、领导信息
3、人事信息
4、部门预算
5、部门决算
6、热点回应
7、督查检查
8、规划计划
9、专项经费
10、重点工作
11、医疗卫生
12、政策解读
13、部门文件
14、规范性文件
15、重点建设项目
16、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17、公共卫生领域应急预案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于第一时间公布,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公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燕庆北街大新镇派出所西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1-8558345
传真号码:0951-8558346
邮政编码:750000
电子邮箱:xqq_ws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兴庆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下载,也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2.申请方式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递交《申请表》,并在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上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4)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3.收费标准
本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同时本机关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标准执行。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其补正后方可办理。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不予办理。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法。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办公室质询,也可向监察机关或者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