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算

  • 11640102MB18885829/2025-00002
  •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
  • 2025年02月08日
银川市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年02月08日 来源: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辖区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区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订辖区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辖区医疗保险等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互联网医院医疗保险政策,配合实施辖区医疗保险医药服务购买谈判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区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完善辖区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组织实施区市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完善辖区管理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辖区管理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 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区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属于一级行政预算独立核算管理单位,无下属单位。核定行政编制5,事业编制4名。截止20241231日,实有行政在编人员5人,事业编制人员4名,政府聘用人员4人。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预算表

详见附表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330.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0.8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0.8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2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66.7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2024年决算数减少40.8万元,下降19.7 %

人员经费15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4万元,津贴补贴33.22万元,奖金3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11.54万元,医疗费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8万元。

公用经费9.07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2.4万元,委托业务费0.31万元,工会经费1.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4.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64.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8万元2024年决算数增加53.59万元,提高32.6 %。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万元(政府聘用复转军人及非在编人员社保费);行政单位医疗2.71万元(政府聘用复转军人及非在编人员医保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50万元;行政运行50.41万元(政府聘用复转军人、非在编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住房公积金4.58万元(政府聘用复转军人及非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四、关于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总预算330.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0.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330.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0.8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30.89万元,占100 %;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330.89万元,占100 %;事业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兴庆区医疗保障局本级所属1个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43万元,提高18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预算定额、工会经费计提和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兴庆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兴庆区医疗保障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8.27万元;其他资产(含无形资产)价值17.47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8.27万元;其他资产(含无形资产)价值17.47万元。

无所属单位。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兴庆区医疗保障局无重点项目未做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医疗保障就2025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