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9/2018-8013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9-18
发布机构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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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中山南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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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58年,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东南部,辖区东东起丽景南街,南到宝湖东路,西至中山南街(胜利街),北到解放东街,辖区面积3.94平方公里。是兴庆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兴庆区人民政府的领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兴庆区人民政府委托, 行使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司法、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文化体育、教育、民政救助、社区服务、巿容环境卫生等多方面的管理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7)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中山南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二级预算单位。中山南街办事处机构数1个,含市民服务中心1处,设办公室(含党政1、2办公室、工会、财务室)、信访综治办公室、计生站、武装部、卫生站、公共事务运管中心、绿荫办、司法调解中心等。

2017年末,办事处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7人,较上年增加4人,增加人员为副主任雷立军、步春花,副书记孙丽丽,科员顾小梅,事业人员11人,调入城管人员3人,盛涛、保艳红、段雪莉。退休2人,张岩华、王爱梅。调出1人张永丽。退休人员10,较上年末增加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9,975,715.17元,支出总计28,872,376.39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91,051,260.82元,增长481.13%,支出增加11,867,068.91元,增长69.7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正在施工中,拨付工程款大部分未支付,本年新增行政人员3人,聘用人员3 人所以增加了相应的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975,715.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5,200,287.28元,占96%;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4,775,427.89元,占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872,376.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3,891.78元,占40%;项目支出17,368,484.61元,占60%;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05,200,287.28元,支出总计24,656,041.23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667,384.70、增加898.78%,支出增加101,266.93增加0.8%,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6,041.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830367.02元,增加6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正在施工中,拨付工程款大部分未支付,本年新增行政人员3人,聘用人员3 人所以增加了相应的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6,041.2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3,481.45元,占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6,020.58元,占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422,390.25元,占10%;节能环保支出(类)55,580元,占0.2;城乡社区支出(类)13,370,812.63,占54%;住房保障(类)支出187,756.32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39,231.56元,支出决算为24,656,041.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工程;二是新增行政人员3人,聘用人员3 人所以增加了相应的经费;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3,481.45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6,020.58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422,390.25元;4节能环保支出(类)55,580元;5城乡社区支出(类)13,370,812.63;6住房保障(类)支出187,756.32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0,543.52元,其中:人员经费6,447,293.68元,公用经费1,483,249.84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151,545.36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384,553.8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1.新增人员工资,公务员3人,政府聘用人员3人;2.工资增资部分和政府聘用人员、社区人员的民族团结奖、效能奖、文明城市奖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59370.94元,增长10%。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497.22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30,000.00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新增红花社区及当年打造各项工作阵地;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3440.25元,增长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748.32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5,332.00元,增长(降低)48%,主要原因是发放了退休人员的民族团结奖;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1,933.68元,降低34%。

4.其他资本性支出97,752.62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7,752.6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迁办公地点,购置了办公设备;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3248.62元,增长29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871.28元,完成预算的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871.28元,完成预算的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2017年减少公车使用量,降低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088.41元,下降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08.41元,下降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0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2017年减少公车使用量,降低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871.28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没有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71.2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871.28元,主要用于车辆汽油费、保险费及维修费用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3,249.84元,比2016年增加136,688.87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公务员车补和红花社区的各项工作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中山南街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90,00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9,098,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00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9,098,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311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中山南街办事处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涉及预算资金16,725,497.71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街道办事处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增加社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7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中,预算不细化,导致在具体实施中有部分工作不能及时开展,或不能按标准要求进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中,尽量细化预算,量入为出,为全年工作奠定基础,保障足额经费开展工作。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