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部门收入预算表
8、部门支出预算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于2021年1月11日成立,隶属于兴庆区人民政府,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运维工作、数字政府工作及智慧城市相关工作,目前中心整体分为办公室、技术岗、12345热线服务岗及财务岗。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1名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及财务相关工作,1名副主任分管技术方面相关工作,1名挂职副主任分管12345热线服务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是一级核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政府聘用1人。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1.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61.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90.0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40.91万元,下降61%。其中:人员经费8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06万元、津贴补贴18.86万元、奖金22.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4.20万元、住房公积金6.84万元、医疗费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4万元;
公用经费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0.78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7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71.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8.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8.2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单位政府聘用人员工作及社保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58.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增长8.6万元,增长17%,主要用于中心日常支出和12345人员外包费用。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9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增长1.9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中心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0.7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增长0.7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中心政府聘用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5.6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增长15.6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府聘用工作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关于关于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
四、关于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关于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收入总预算161.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61.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161.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1.1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1.18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事业支出161.18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本级及所属一级事业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3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4.68万元,减幅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资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7.3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28.49万元。我单位所使用的办公用房为租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本单位坚持科学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保主保重、厉行节约的要求,坚持节俭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和财力统筹力度,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不断加大对行政经费支出的管理与公示,有效地促进单位资金的透明度,保证了资产资料的安全完整。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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