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兴庆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兴庆区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在兴庆区委和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兴庆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改造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相应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见附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见附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表5)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8)
九、兴庆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见附表9—附表10)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29.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29.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2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9.92万元,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7万元。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65.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965.0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50.28万元,下降4.95 %。
人员经费886.98万元,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基本工资197.81万元、津贴补贴203.37万元、奖金216.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9.72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20.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66.65万元、医疗费6.90万元、退休费15.56万元、医疗费补助7.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万元。
公用经费78.03万元,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办公费6.95万元、手续费0.2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6.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4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164.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164.9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00 万元。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88.4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88.47万元,增长100%,原因为2025年的88.47万元均为政聘人员工资,而2024年政聘人员工资在基本支出核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4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22.69万元,下降35.63%,原因为2025年预算41万元是纪检查办案件经费和纪检业务经费支出,减少原因是2025年预算节约开支减少业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15.4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5.48万元,增长100%,原因为2025年的15.48万元均为政聘人员社保,而2024年政聘人员社保在基本支出核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5.9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5.94万元,增长100%,原因为2025年的5.94万元均为政聘人员医疗保险,而2024年政聘人员医疗保险在基本支出核算。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9.0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9.02万元,增长100%,原因为2025年的9.02万元均为政聘人员住房公积金,而2024年政聘人员住房公积金在基本支出核算。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24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变化。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入总预算1129.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9.9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总预算 1129.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129.9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29.92万元,占 100 %;事业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0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 0.00万元,占 0%;债务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0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00万元,占 0 %;其他预算收入 0.00万元,占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 1129.92万元,占100 %;事业支出 0.00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 万元,占 0 %;投资支出 0.00万元,占 0 %;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 %;其他支出0.00万元,占 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03 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4.75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即:行政人员的增加,使交通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 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00 平方米,价值0.00万元;土地0.00平方米,价值 0.00万元;车辆 4辆,价值74.0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7.5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41.39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0.00平方米,价值 0.00万元;土地0.0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4辆,价值74.0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57.5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41.39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0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土地 0.0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0辆,价值 0.0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0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有2个项目进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2025年纪检业务经费36万元,2025年查办案件经费10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兴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
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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