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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001/2017-67847
  • 银兴党办发[2017]172号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有效
  • 2017年10月24日
关于转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深化“两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青苗工程”的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24日 来源:兴庆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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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8月24日,全区开展“三大三强”行动推广“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促脱贫富民战略实施工作会议在固原召开,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组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在全区村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三强”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总结推广固原市“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做法。10月17日,银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化“两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青苗工程”的办法》,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做好传达部署。各乡镇党委、涉农街道党工委要把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年活动与贯彻落实全区开展“三大三强”行动、推广“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促脱贫富民战略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深化“两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青苗工程”的办法》具体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召开专题党(工)委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对照文件深入分析自身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抓农村基层党建的具体思路、重点内容、具体举措、保障机制等。要组织各村党支部成员、党员群众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熟悉区市四个文件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等,找准本村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及财政、农牧、民政、经发等相关部门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对照文件明确的具体工作任务、经费保障标准等,结合自身职能,列出具体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地,取得实效。通过上下联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聚焦问题,立刻行动,做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党委、涉农街道党工委、村级党组织要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摸底工作,分级建立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党员致富带头人、农村致富能人、农村后备干部等台账,明确具体的发展壮大计划;2017年底,大新镇、通贵乡、月牙湖乡要建成不低于1000㎡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做到标识明确、功能室分布合理、党建氛围浓厚、基本活动正常开展等具体要求;各乡镇要对村级活动场所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对阵地面积不足500㎡的要制定具体改造提升计划,于10月底前报组织部,经审批后于2018年6月前完成改造任务;对阵地打造特色不足、党组织标识不明显、政治文化体现不够、党建氛围不浓的,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改造;掌政镇新建村级活动场所要抓紧研究上报经费申请、功能室设置、阵地打造方案等资料;所有村年底前要完成维修、粉刷、修缮等,加挂“×××村党群活动服务站”标识,所需经费由乡镇党委会议核算审定后报组织部。通过建强堡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乡镇党委研究落实工作的具体方案或计划,经党委会议研究审定的“两个带头人”、后备干部名册、经费申请等,以正式文件于11月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要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做好工作保障。各乡镇要继续完善《第一书记和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考核办法》等制度,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分管和包抓责任,深入各村加强具体指导、重点推进、日常督查,督促村级党组织落实任务,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各乡镇党委每年组织开展“四个文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开展一次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互查互评,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突出服务宗旨,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第一书记和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员有关待遇;注重后备干部培养使用,鼓励村干部参加银川市业余大专班学历教育等。通过重心下沉,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乡镇党委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推进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要加强专项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要注意培育发现典型、宣传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推进“丝路明珠 魅力银川”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区村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以鲜明的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一些农村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名无实”、基础保障“有心无力”、党组织负责人“有位无为”、基层治理“有形无效”、落实责任“有口无行”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在全市开展“五强五过硬”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措施

  (一)强功能,作用发挥过硬

  1、强化政治功能。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定位和政治属性,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农村落地生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持续引导农村党员群众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在应对重大任务和困难挑战中发挥主心骨作用。全面加强党对各类村级组织的领导,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其他村级组织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各级党组织在政治上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敢于要求、敢于亮剑,敢于和违法乱纪、邪恶势力以及不服从党的领导的现象坚决作斗争,在各项事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优化服务功能。持续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员,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走访、重点帮扶。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承诺事项和完成时限,年内实行建账销号,年底组织党员群众进行综合评议,确保诺必践、践必果。深化农村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组织农村党员对口联系生活困难群众,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和服务台帐,党员每月至少主动走访联系群众一次,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报告一次联系情况和服务成效,把工作开展的成效纳入党员评星定格的重要内容。

  3、聚焦引领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发展的带动作用,围绕“强村富民”目标,实现党的建设和农村发展互促共进。主动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推行“村党(总)支部+功能党小组”组建模式,加大在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力度,培育一批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党员群众互动发展的农村共富联合体,引领村民增收致富。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市级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建立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财政也要据实建立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在本级财政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统筹国家和区、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综合运用资金统筹、股(债)权投资、担保贷款等方式,着力巩固“脱壳村”,强化“薄弱村”。各县(市)区要建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效益递增和激励机制,确保各村集体收入年递增率不低于10%,对年递增率高于20%的村,对“两委”成员给予奖励。结合实际稳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民对集体资产增值部分的分配权力。

  (二)强基础,服务保障过硬

  4、抓实固牢基础工作。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细化评星定级、党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三会一课”实施方案,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实行全程纪实,并向乡镇党委报备,在一定范围公开。从严规范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组织换届等基础工作,制作流程图,严格按照流程和有关要求办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市委组织部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面督查暗访,重点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基本制度、开展基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负责对所属村党组织实施“地毯式”全覆盖督查调研,指导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5、加大对农村党建工作的投入。在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5〕33号)和《银川市村(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银组通〔2014〕20号)的基础上,自2018年起,银川市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由各县(市)区统筹监督管理使用。市、县(市)区财政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核拨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具体比例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按照市级与辖区财政1:1的比例安排;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由本级财政全额承担,市级财政安排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由市委组织部统筹按需使用。各县(市)区要保证每个行政村办公运转经费不少于5万元,建立每村2万元的村级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按照村党员年人均300元的标准增加。2017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建成不低于1000㎡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所有村有党群活动服务站。同时,对村级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建筑物面貌焕然一新,院落干净整洁,国旗、旗杆、村“两委”标识牌等配置规范,年内由各县(市)区负责完成200㎡以下的村级活动场所改扩建任务,鼓励有条件的村根据党员人数和活动开展情况增加村级活动场所面积。全市按照“六有”标准,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基层党组织运转、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6、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按照《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和《关于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宁人社发〔2015〕12号)要求,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市委《关于提高全市村干部生活补贴的意见》(银党办〔2014〕83号)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待遇的通知》(银党办〔2016〕50号)规定,落实村干部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缴存、健康体检等制度,村干部生活补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执行。从2018年起,对连续任职9年和累计任职12年以上,且获得地市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均给予奖励补贴。按照连续任职9年、累计任职12年和任职15年以上的期限,对在职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放400元、500元、600元奖励补贴,离职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元、300元、400元奖励补贴。

  7、继续加强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认真总结加强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集体经济薄弱、矛盾问题突出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等类型重点村整顿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整顿重点村工作机制,每年将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中评为“零星级”的村党组织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列入相对后进基层党组织,建立工作台账,开展集中整顿建设。采取“上下联动、内整外帮”的办法,通过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包整顿、选派第一书记帮整顿、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抓整顿,坚持一个支部一个支部整顿,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一轮一轮重点提升。

  (三)强本领,能力素质过硬

  8、完善选拔培养机制。在继续坚持原有培养渠道、培养对象的基础上,拓宽选人视野,注重把优秀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吸引人才回村,引导外出务工经商返乡的党员、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回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并支持从县(市)区直机关、乡镇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中,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探索面向社会多渠道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探索由强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弱村党组织书记,解决一些村“人难选”“选人难”问题。实施村级后备干部“青苗工程”,不断壮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注重后备干部培养使用。

  9、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市级示范和县(市)区普遍培训相结合,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组织三星级以上村党组织书记到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县(市)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筹划设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基层民主治理”等专题培训班次,针对性开展培训,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知识作为各类培训班次的重要内容,县(市)区进行“过筛子”式培训和测评,市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测试。按照年培训不少于200人的计划,继续开办村(社区)干部业余大专班,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免费对村干部开展学历提升教育。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抓好农村党员冬训工作,保证参训率不低于党员总数的90%,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化平台,做好村级干部队伍经常性培训。

  10、营造宽严相济的干事环境。鼓励村干部大胆创新,对非主观原因且无徇私枉法情形的工作失误,宽容对待,给予改正机会;对一般性工作偏差,帮助总结教训、改进完善、免于问责;对工作中积极探索且上级未明令禁止的做法,给予支持。探索开展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形成上级评价、党内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考评体系。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经上级党委核实确认后,依法依规终止其职务。对存在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村干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期间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11、严格农村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党员的总量调控,优化队伍结构,把非党员的村委会成员、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妇代会主任等作为重点对象,努力提升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坚持入党先过“群众关”,通过党群共推、全程差额、层层遴选,切实把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吸收转正等环节的权力交给普通党员,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老化、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过程不阳光等问题。完善党员评星定格长效机制,把评星定格结果作为党员评先选优、年度实绩考核、党内关爱帮扶的重要依据。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使农村党员队伍更加纯洁。

  (四)强机制,民主治理过硬

  12、完善基层治理格局。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加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建立党组织的力度。严格执行党组织设置程序规定,及时调整规范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的隶属关系,强化对党组织的日常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党员中心户创建工作。改进农村社会治理方式,深入开展以依法选举为主要形式的民主选举实践,以各类会议为主要载体的民主决策实践,公开和评议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实践,充分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13、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健全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扩大“民主议政日”成果,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组织与党员群众民主恳谈制度,实现征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经常化制度化。开展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抓好乡镇党代表任期制,发挥党代表工作室的作用。深化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维护好集体资产安全和农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14、提高党务村务公开满意度。推行“阳光村务”建设,对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党员评优评先、党员发展情况等群众关心的事项随时进行公开;对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将党员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和承诺践诺、量化考评等日常表现纳入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在利用好党务、村务公开栏的同时,注重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采取群众看得清、读得懂的形式,提高村务公开质量和效果。鼓励党员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对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五)强责任,担当履职过硬

  15、坚持抓乡促村。加强乡镇党委建设,健全乡镇党委议事规则,提高乡镇党委抓党建、谋发展、惠民生的能力。强化乡镇抓村直接责任,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突出主责主业意识,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理念,加大资源、人力、物力向基层一线的投入倾斜力度,全力支持农村党组织开展各项重点工作。

  16、坚持齐抓共管。有效整合组织资源,进一步健全县(市)区统一领导,组织、纪检、宣传、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定期研究、检查、指导、督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新经验的总结,分析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党员特别是“两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挖掘和宣传农村基层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人物;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基层党建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切实找准自身业务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同步发力、同频共振,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17、严格督查考核。对开展“五强五过硬”行动实行专项考核,作为县(市)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督查调研力度,分别对县(市)区党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履行各自职责任务情况进行分类督查、综合研判。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乡镇,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党组织,每年年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评选10个“过硬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干部,可给予一定奖励。对履行工作责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批评;对抓工作不实不力,长期处于后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强五过硬”行动在市委领导下实施,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县(市)区、市属各党(工)委要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定期分析研究,统筹调度,全面推动。

  (二)坚持统筹兼顾。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开展“五强五过硬”行动,同做好当前发展改革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重心下沉、力量下移,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检验“五强五过硬”行动成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各地各单位开展“五强五过硬”行动的典型作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认真总结和宣传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五强五过硬”行动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关于深化“两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青苗工程”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推广“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的意见》(宁党办〔2017〕75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农村干部队伍结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措施,建优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1.确保选好配优。坚持“党性强靠得住、抓稳定敢管理、能带富办法多、懂政策善服务、人品正威信高”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标准,切实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配备工作。进一步拓宽来源渠道选人,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致富能手、返乡创业青年等优秀人才中选拔培养村党组织书记。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施7个一批计划(即从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现任村书记中留任一批;从热爱农村、愿意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中遴选一批;从本地优秀党员、模范代表中选拔一批;从外出务工、愿意返乡创业的经商优秀党员中回引一批;从乡镇统筹,对符合资历条件的人员中跨村任职一批;从愿意回原籍任职、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下派一批;从条件成熟的村试点,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招录一批),探索多种形式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加大对文化程度偏低、能力偏低、群众公认度偏低的“三低型”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力度,及时调整撤换不胜任现职和受到纪律处分的党组织书记。对干扰村“两委”换届,暗中支持“村霸”或为“村霸”充当保护伞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打击,既防止“村霸”成为村干部,也要防止村干部演变成“村霸”。

  2.抓好教育管理。注重抓牢抓实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党务知识、履职能力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分级落实集中轮训制度,着力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整体素质。借助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依托各级党校阵地,每年分期分批开展培训,确保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实现“全覆盖”,且时间不少于7天。由县(市)区负责细化对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管理办法,乡镇党委每年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责任目标,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结合乡镇年度考核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和村民代表进行双向述职,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严格兑现奖惩,并作为调整撤换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履职和考核测评情况进行“晾晒”,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3.强化激励保障。鼓励推荐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定向考试,帮助拓展发展空间。注重选拔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为他们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严格落实村干部生活补贴、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等待遇,建立与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挂钩的生活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

  二、创新机制,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

  4.培育发展一批。结合各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形态、规模大小、带动能力等情况,合理界定农村致富带头人范围。组织开展致富带头人调查摸底,建立信息库,有重点的进行扶持和培育。各县(市)区要指导乡镇制定本地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建立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定点联系机制,跟进帮扶培育,帮助做大体量,实现提档进位。注重教育引导,分类进行培育,对项目型致富带头人,引导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为农村发展出力献策;对技能型致富带头人,鼓励做大做强现有产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对开拓型致富带头人,鼓励带动零散经营农户实现联合经营,扩大发展规模。

  5.吸引一批。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工作,对有意愿返乡发展的外出创业人员,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倾斜,在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引导外出返乡创业人员领办、创办、合办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他们在思想观念、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推进与本地产业与农户的融合发展。围绕当地规模化种养、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优势,通过先进理念带动、实体经济带动、技能技术带动、资金项目带动、入股托管带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6.外地招进一批。利用本地资源禀赋,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从外地引进经济基础好、发展能力强的企业家落户农村,投资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对已经在农村投资落户的企业家进行摸底登记,做好对接交流,实现以商招商、以才招才。支持外来企业家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和民族风情旅游,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民脱贫增收致富空间。

  三、注重培育,选实农村后备干部队伍

  7.严格选备。坚持“选育并重、备用结合”,选拔储备一批村级后备干部,通过创新选拔任用机制,把那些愿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农村“能人”选出来、备起来、用起来。按照“一无两化三好四有”(无不良表现;年轻化、知识化;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群众基础好;有奉献精神、有“双带”本领、有办公技能、有协调能力)选拔标准,保证每村选配3名后备干部,并具备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45岁以下,其中妇女不少于1人,各县(市)区村级妇女后备干部的比例不低于30%。村级后备干部的选备,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各乡镇党委原则上按照“三荐一察,择优遴选”的程序,采取宣传发动、推荐报名(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组织考察、公示公告、择优遴选等环节,公开选备。

  8.定向培育。鼓励后备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业余大专班学习,与村“两委”干部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待遇,提高后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市妇联负责村级妇女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指导各县(市)区把妇女后备干部推选为兼职妇联副主席,进行重点培养。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村级后备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天。乡镇负责建立“1+1”帮带机制,为村“两委”成员指定1名后备干部作为助理,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指定1名乡镇干部通过经常性、针对性的帮带,不断提高村级后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待遇保障制度,根据协助开展工作的量,视情况每年给予后备干部一定的补贴。

  9.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后备干部人才信息库,把村后备干部的简要情况、培养计划、民主推荐、考察考核、思想汇报、谈话记录、社会生活和工作表现等基本情况纳入其中,完整地记录村后备干部的成长经历。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村后备干部的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组织协调能力等情况集中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议,对工作表现不好、发展潜力不大、群众认可度不高的村级后备干部作出调整,出缺的及时进行补充。对考核评议认可度高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措施进行重点培育,确保培养一个、成熟一个、使用一个。

  四、分类指导,实现“三支队伍”良性融合发展

  10.把村党组织带头人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对村党组织书记不是致富带头人或致富带动能力较弱的,通过乡镇、包村联系部门帮带,采用“一人一策”等办法,帮助扶持其成为致富带头人。对村党组织书记已经是致富带头人的,由县(市)区负责通过培训提素质、观摩拓眼界、交流搭平台等措施,支持其做大做强。力争到2020年,全市村党组织带头人每人有一项创业发展的产业或项目,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双带型”村级党组织达到80%以上。

  11.把致富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培育成村党组织带头人。在培育扶持农村致富带头人过程中,要切实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把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在各级党代会、年度总结会等会议中,要主动邀请致富带头人参加,并加大表彰奖励的力度。注重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干部,通过跟踪动态管理、提升能力素质,使其中的优秀分子成长为村党组织带头人。

  12.把优秀后备干部培植成服务发展引领致富的带头人。各乡镇年度发展党员调控指标,要注重向村级后备干部倾斜,力争把优秀的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优秀后备干部培养成村干部。在村“两委”出现职务空缺时,要注重从条件成熟的后备干部中优先选配。引导后备干部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致富产业,带头勤劳致富,成为致富能手,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带领致富、带动致富的本领。各地要将村级后备干部纳入农村各项工作计划,可结合把村党组织带头人培育成致富带头人的工作思路,探索多种形式,扶持后备干部发展,让其成为发展致富的带头人、村党组织干部的接班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两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和实施“青苗工程”各项工作落实。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指标,抓好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将各项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积极做好农村基层“两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和“青苗工程”的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宣传这项工作对实施脱贫富民战略、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干部参与、群众支持、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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