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现将《兴庆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兴庆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树立凭实绩选人用人导向,增强选任工作科学性,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建设兴庆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职数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10名。
三、公开选拔范围
1、兴庆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干部;
2、兴庆区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含教育系统)。
四、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一)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1、事业干部现任副科级职务、管理岗位现任八级职员或九级职员满三年;
2、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应任科员满3年(不含试用期),现任副主任科员或参公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内人员除外);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3、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具备干部身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情形的;
4、未满任职试用期的,或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拔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
在兴庆党建网、美丽兴庆APP、兴庆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4月21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在兴庆区委组织部710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主要采取干部个人自荐、县处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组织部门推荐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报考者须填写《兴庆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履历奖励量化评分表》(附件一)《兴庆区2017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各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从兴庆区党建网下载,所填报信息须经所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蓝色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兴庆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证书、近五年优秀公务员考核等次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审核)、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与原件核对无异)。
报考者《兴庆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履历奖励量化评分表》中涉及任职经历加分的,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应当出具党委、政府任职文件;任乡镇、街道中层科室负责人的应当出具所在党(工)委任命文件,并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兴庆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对外公布。
笔试由兴庆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地点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式分析解决领导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以不超过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履历奖励量化评价人员。
(四)量化选拔
履历奖励量化评价办法:根据履历奖励量化评价人员提供的资料,按照《兴庆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履历奖励量化评分标准》进行履历奖励量化评价。评分结果由本人签字确认后,在一定范围公布。
以笔试成绩*85%+履历奖励量化成绩,计算笔试履历奖励量化得分,以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拔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陈述答辩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大评委”制面试
1、参会人员范围:专业评委组和其他评委。
2、被确定进入答辩人员每人先进行表态陈述发言,内容主要为个人基本情况和近三年工作实绩,然后进行现场答辩。表态陈述发言时间为3分钟,答辩时间为7分钟。
3、专业评委组人员按照陈述答辩人员现场陈述和答辩情况,当场进行百分制打分。
4、其他评委根据陈述答辩人员的陈述、答辩及工作履历等情况,按照拟任用职位1:1的比例进行书面推荐。
(六)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核算陈述答辩人员综合量化得分,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综合量化得分=笔试履历奖励量化得分*50%+面试推荐得分*50%
面试推荐得分=书面推荐量化得分*50%+答辩得分*50%
书面推荐量化得分=书面推荐得票÷参加书面推荐人数×100
答辩得分为专业评委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按照综合量化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多于全部应选职位5人的差额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综合考察
区委派出考察组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德的状况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考察、查阅档案、岗位适应性评价等方式进行。
按照综合量化得分占60%、考察组考察评价得分占40%,计算考察对象综合考察量化得分。
(八)酝酿
区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根据考察对象综合考察量化得分由高到低取足拟任用职数人选,结合职位要求及考察对象个人特点特长、经历业绩等,按照公选职位数等额研究提出相应岗位拟任人选初步建议名单,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九)决定任职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产生选拔职位任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务员予以正式任用,需办理调任人员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其中,任用人选为乡镇公务员的,应继续履行最低服务年限义务,其任职应安排至与录用单位为同一级别的单位,直至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至其他单位或部门。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兴庆区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兴庆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邓彦林 兴庆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银川商
贸物流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雒越强 兴庆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王 超 兴庆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惠芳 兴庆区编办主任
马 坚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小芹 兴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书记(兼)
李咏梅 兴庆区委组织部干部
兴庆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雒越强兼任。
公开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本方案的各项要求和安排开展工作。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发现参与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5年内不予提拔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参与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拉票、行贿、舞弊等不正当活动和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竞争资格,并严肃处理,5年内不予提拔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兴庆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履历量化评分表
2.兴庆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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